公交车上,七岁的小明在脚下捡到了20块钱,妈妈说捡到钱要交给警察叔叔,准备捡起钱时,“如果大人看到,以为我是小偷怎么办?”小明心里想到。
20块钱,对于大人来说,不是什么大数目,可对小明来讲,可以买糖吃,买玩具,还可以买喜欢的小人书。
小明又想到“对了,我可以小声说,’哎呀,我的钱掉了,这可得捡起来。’然后再捡起来,大家就认为掉的是我的钱了。”
他马上又觉得不妥当:“如果我这么说的时候,大家都朝我这儿看,也许会有人说’那是我的钱’,事情这样发生,就很可怕了……”
左思右想后,在公交车快到站时,小明蹲下装作系鞋带,悄悄的捡起了20块钱。为了不迟到,小明赶紧奔跑,见到老师,小明把20块钱交给了老师,说是自己捡到的钱,找不到警察叔叔,麻烦老师转交。
放学的时候,小明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得到了表扬。
小明真是一个聪明,有懂事的好孩子,意外捡到钱时,都要有这么多的想法,如何把事情处理好,选择把捡到的钱交给老师,而不是占为己有,我想,小明生活在一个明理幸福的家庭,希望身边多一点像小明一样的孩子,社会的会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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