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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性侵养女案引发的思考:保护未成年的程序健全吗?

高管性侵养女案引发的思考:保护未成年的程序健全吗?

作者: 东方铃兰 | 来源:发表于2020-04-10 21:55 被阅读0次

    今日,鲍某明性侵养女案在网上刷屏了。

    该案中人物名称皆来自公众号《南风窗》,以下跟时间、事件有关的内容皆从陈舟2020年4月9日在《南风窗》发表的“涉嫌性侵未成年三年,揭开这位总裁父亲的画皮”一文引用而来。其他的都是笔者自己的一点感受。

    让我们来梳理一下该案件的来龙去脉:

    2015年4月,李星星母亲通过网友介绍,认识了鲍某明,这时,鲍某明43岁。李星星不满14岁。

    2015年11月,鲍某明和李星星母亲达成协议,以“父亲”的身份收养李星星。同时,双方还约定:鲍某明的父母经常来照顾李星星这个“小孙女”。

    笔者推测:这个“收养关系”可能不是法律上的“收养关系”,鲍某明可能是没有和李星星母亲注册登记婚姻关系的。要不然,鲍某明为何没有和李星星母亲同住呢?

    网上有些阴谋论,有些观点在怀疑李星星母亲一开始的动机。

    我是不相信的。

    我觉得她就是单纯地认为鲍某明没有孩子,想养个孩子。而鲍某明特别富裕的经济条件吸引了她。同时,她还天真地觉得鲍某明的家里还有父母经常去,她不用有什么顾虑。

    2015年11月,鲍某明独自带着李星星前往北京求学。

    2015年12月31日,据李星星描述,这是她第一次遭到鲍某明的侵犯。这天是在鲍某明的老家天津。鲍某明开始给李星星播放未成年人性题材色情影片,以此向李星星谎称“别人都是这样的,只是没有告诉你。”

    请注意:作案地点是在天津。

    2016年初,鲍某明带李星星回到北京。李星星因为下体疼痛,就上网咨询,弹出一个医生诊疗的对话框,客服根据李星星的描述,建议李星星报警。

    请注意:报警地点可能是在北京,出警的也可能是北京的警察。陈舟的文章中提到“第二天……鲍某明把她从天津又带回了北京……直到多天后意外的报警。警察到家里搜东西……”

    李星星报警了,警察就出警了,而且来家里搜东西,但什么也没有搜到,想必对鲍某明也进行了审问。从这些来看,警察也是十分负责的,一接警就上门,还搜东西。这一切看起来都是符合相关手续和程序的。

    鲍某明从家里短暂“消失”,李星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我们推测一下,警察也许把鲍某明喊去派出所做笔录做调查了。)

    但是,我们就在这里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了,警察为什么就没有给李星星母亲打一个电话呢?

    我实在想不出缘由。

    我对法律不太懂,我真心觉得别说14岁了,就算一个女孩18岁19岁了,报警了,警察也得通知她的父母吧?万一女孩在心理上遭到恐吓不敢告诉父母呢,警察都要提醒一下吧。

    所以我不知道到底相关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当一个14岁的女孩报警被性侵,是不是应该立即先打电话告知孩子的亲生父母,然后再让妇女儿童保护协会或相关机构介入,让学校介入,甚至应该让心理医生介入。

    我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机构,不知道有没有合法的公益组织、志愿者来做这些事情。

    正是少了一个这样的电话,李星星又回到了那个可怕的家。

    2016年的年假,鲍某明回到家里,带李星星去旅游。

    接下来,鲍某明不再送李星星去上学,李星星母亲来电,只能在鲍某明的注视下监听。

    2016年4月,鲍某明带李星星离开北京,去了烟台。

    2017年,鲍某明在客厅安装摄像头,监视李星星。

    2019年4月8日,李星星在烟台自杀,被他人救下,送警。此时17岁。

    2019年4月9日,李星星在烟台市芝罘区某派出所出示了证物。

    接下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警察没有查到鲍某明有犯罪的证据。

    让我们来推测一下:鲍某明会说李星星是自愿和他居住在一起的,他们之间发生的事情都是李星星自愿的。

    鲍某明也许会强调:如果李星星不愿意,她离开这个家就好了,她为什么还住在这里呢?

    又没有证人亲眼目睹李星星的反抗过程,仅凭李星星出示的卫生纸等证据是很难给鲍某明定罪的。

    在派出所里,鲍某明给李星星写了一封保证书:“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

    鲍某明在暗示以后会以和李星星结婚来实现对她的负责。

    真是太荒唐了。

    2019年,4月8日,李星星母亲接到了烟台警方打来的电话。网上铺天盖地对烟台警方一片谴责之余,我觉得烟台警方能给李星星母亲打电话这件事是对的。

    而李星星在14岁时在北京第一次报警,警察并没有打电话给李星星母亲。

    文章的最后,我还想问一问:

    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那如果一个孩子在此期间不上学了,会有相关部门来追踪调查吗?

    比如,李星星母亲让孩子去北京上学,是否需要跟原学校提交转学申请?是否有北京学校的入学手续?

    如果孩子在北京不上学了,学校是否有义务联系李星星母亲问明缘由?

    如果家长说是孩子生病了不能上,那是不是要出示医院提供的证明?

    是否有相关工作人员上门亲自询问以及调查孩子不上学的真实原因?

    或许没有这样的工作人员。

    实在是因为,不想让孩子上学的父母几乎没有。

    实在是因为,把一个十几岁的女儿送给别人抚养的母亲也几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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