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写我对36协定的理解。
不做专业解说,只想从经营管理行业的常识和实践角度理解。其实理解了以下三个大原则和两个前提保证基本可以理解36协议主旨内容。
1,法定劳动时间上限:1天8小时,1周40小时: 1年40*52周=2080小时
2,21年劳动时间上限:法定劳动时间+360小时。同时保证:1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45小时。
3,缔结特别条约提高最大劳动时间上限: 法定劳动时间+720小时
同时保证:
①1个月加班不超100小时
②2到6个月平均加班时间不超80小时
按照以上原则,企业可以把员工1年的工时按以上原则进行整体平衡和调节。
最好根据实际情况,按36协定内容规定作出一年的出勤及加班表。
自认为懂了…….
勉強になりました〜大満足です。お腹いっぱ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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