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GB/T 8567-2006,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可以分为九大部分,分别列举如下:
(1)引言。主要对项目及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做一个概要性的描述,说明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适用的系统和完整标识;简述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适用的项目和系统的用途,描述项目和系统的一般特性,标识项目的投资方、需方、用户、承建方和支持机构,标识当前和计划的运行现场;概述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的用途和内容,并描述与其使用有关的保密性和私密性的要求。
(2)引用文件。列出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中引用的所有文档的编号、标题、修订版本和日期,还应标识不能通过正常的供货渠道获得的所有文档的来源。
(3)需求。分条详述系统需求,包括功能、业务(包括接口、资源、性能、可靠性、安全性和保密性等)和数据需求,也就是构成系统验收条件的系统特性。给每个需求指定项目唯一标识符以支持测试和可追踪性,并以一种可以定义客观测试的方式来陈述需求。对每个需求都应说明合格性方法。这一部分又可划分为要求的状态和方式、需求概述(包括系统总体功能和业务结构、硬件系统的需求、软件系统的需求和接口需求)、系统能力需求、外部接口需求、系统内部接口需求、系统内部数据需求、适应性需求、安全性需求、保密性和私密性需求、操作需求、可使用性/可维护性/可移植性需求、故障处理需求(包括软件系统出错处理和硬件系统冗余措施的说明)、系统环境需求、计算机资源需求(包括计算机硬件需求、计算机硬件资源利用需求、计算机软件需求和计算机通信需求)、系统质量因素、设计和构造约束、相关人员需求、相关培训需求、相关后勤需求、其他需求、包装需求、需求的优先次序和关键程度等。
(4)合格性规定。定义一组合格性规定,对于第(3)部分的每个需求,指定为了确保需求得到满足所应使用的方法。合格性方法包括演示、测试、分析、审查,以及其他特殊的合格性方法。
(5)需求可追踪性。这一部分是针对子系统需求规格说明的,对系统级的规格说明不适用。对于子系统而言,本部分需要说明每个子系统需求到其涉及的系统需求的双向可追踪性。
(6)非技术性需求。包括交付日期和里程碑的设置等。
(7)尚未解决的问题。如果有必要,可以在这一部分说明系统需求中的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
(8)注解。包含有助于理解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的一般信息,例如,背景信息、词汇表、原理等。这一部分应包含为理解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需要的术语和定义,所有缩略语和它们在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中的含义的字母序列表
(9)附录。提供那些为便于维护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而单独编排的信息(例如,图表、分类数据等)。为便于处理,附录可以单独装订成册,按字母顺序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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