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岁时,他们同时赤足走在林间小路
她是千金小姐,赤足是为了叛逆的浪漫,他赤足是为了买不起鞋子。
为了去她家做客,他三个月省吃俭用,买了一双皮鞋。
当他站在她家的客厅门口,他尴尬了:华丽的地毯,他必须脱鞋,而他的袜子在脚尖儿破了洞。
为了向他看齐,她穿起了乞丐服,裤子上都是补丁和破洞。而补丁和破洞穿在她身上,立刻成为时尚元素,让锦衣玉食的淑女咋舌,也让前卫青年趋之若鹜,她第一次做了野马,从此一生放荡不羁。
赤脚和乞丐装对于她成为一种时尚,一种游戏,对于他却是要改变的现状,一匹千里马骑着驽马,他的羞愧与狼狈被她骑着,满城炫耀、奔驰,人们都为她喝彩;他在山根坐着编织草鞋。
热闹过后,她来到山根找他,说她厌倦俗世的喧嚣,只想与他在山根共编草鞋。他抬起头看着她浓烈的大眼睛摇了摇头:你是吃掌声喝掌声的人,离了掌声,你会虽生犹死。
她为了他把他看成如此虚荣的女性而大发雷霆,拔光了山根的草,像头发疯野兽一路狂奔回到闹市。(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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