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塞斯王子下令远征,我的7天假期还未结束就被派去。
这次远征是从各地挑选的精锐部队,在军营里我遇见了好多熟人。小时侯的玩伴包子哥哥,现在成了矮人里的神枪手。邻居阿泽当了大师级牧师。他们作为骨干分子被派到这里来。
包子说:“你的普通朋友好漂亮呀。”
我说:“不要乱说,那是我女朋友。”
“才不是你女朋友呢。”琳达一边说一边踩我的脚。踩得我好舒服。
牧师阿泽很绅士地向琳达鞠躬,“你好女士,我叫阿泽。大师级牧师。”
“我叫琳达。见习女巫。”
见习女巫?周围的人很诧异。因为周围所有士兵都是精英分子,连专家级别的都不让来,竟然来了见习女巫。其实我们俩因为野外击杀先知被上面认定为高手,才被派来的。论实力,我们俩什么都不是。
包子很坏,琳达很呆,我很怪,阿泽很绅士,我们四个正好分在一队,队长是小时侯很照顾我们的穆拉丁叔叔。他很强壮很勇猛,是我们小孩子心目中的偶像。他总是用天神下凡帮小孩取下踢到树插上的足球。那时他的形象在我们孩子心中特别高大,像个伟岸的巨人。现在我比他高多了。
到了下午,出征的队伍像蚂蚁一样爬在赤裸裸的荒地上成群的移动着。又饿又渴,一群人累得要死,影子东倒西歪。颓废不堪。阿尔塞斯王子不知是看了三国还是看了孙子兵法,合上书就喊:“前面有一片梅林!大家快跑啊,到那里就不渴了。”
我说:“王子,您的话让我不禁想到一个成语。”
阿尔塞斯高兴的说:“还是你理解我。”
我说:“无中生有。”
阿尔塞斯被我噎到了:“你。。。。。。”
阿尔塞斯这个家伙真是讨厌!我的7天假期就这么没了。当我们步兵的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难得有个假期。
步兵是艾泽拉斯大陆常年战争中死亡率最高的兵种,和我同届的步兵大多都晋升骑士或是阵亡了,现在能看到的步兵都是些不知死活的新人。我当兵五年了,胜仗无数。当海军上将凯林·普洛德摩尔亲自授予我骑士战马时,我拒绝了。我说:“而我需要的一个可以保护别人的盾,而不是逃跑迅速的马。”在场的人都很惊讶,在场的骑士更是震惊,震惊到忘记了反驳。这是人类历史上从没有过的事。当过步兵的人都知道步兵的大部分任务是在送死的时候拣回一条命用与下一次送死。我觉得,看到我盾牌后的一个人安然无恙比杀十个人还有成就感。
晚上,我问琳达:“你怕死吗?”她说:“只要死得有价值我就不怕。”
我说:“如果你被咱的王子阿尔塞斯或其他自己人杀死了呢?”
她说:“那样生命毫无意义了。”
毫无意义。。。。。。这样的生命比死可怕多了。从来没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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