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很不堪,甚至不配去爱一个人!
我喜欢过很多人,什么叫喜欢?不知道!大概见过一次面,那人的样貌,那人的走姿,那人的一举一动,都能让我下定决心陪她走完下半生!
我今年26岁,应该还能活四十年、三十年、二十年、十年吧?还要如何轻贱自己?
我本是个有理想,有抱负,志向远大的人,远大到什么程度?“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第一次看到这话,就铭记心底当座右铭了!
但这世界总让我备受打击,我不敢想什么看《奥特曼》拯救世界的觉悟,只希望这世界能因为自己的存在而产生一点点的改变!
结果那?结果居然是我竟然曾和一个人相约去栈桥自杀?!这难道就是结果吗?
结果,就是金字塔底端的人没有任何抱怨这世界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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