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还有昨天,都是没有灵感的日子。
准确来说,是灵感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然而我觉得自己得写点什么,哪怕是鸡毛蒜皮,也得写点,可能就是矫情吧。
想一想,我应该算个写作萌新。当然已经过了做一文爆红的黄粱大梦的时候了,可能还是籍籍无名比较适合我吧。
而且呢,自己几斤几两我还是能掂量的,看那些好文章再看看自己写的东西——哦,差距还不小哦!
第一次写作文,是在小学一年级看图写话,有个小兔子推南瓜的故事我影响很深。图片里是一只小兔子推着南瓜跑,表达的是要学会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然而小时候的我不这样想,我写的是小兔子刚要滚南瓜,南瓜自己跑了起来,结果小兔子就在后面追呀追呀……表达的主题,额没有主题,小学二年级写作文哪想得到主题。后来,我的作文被老师表扬了吗,当然没有。好吧,我们得承认,这种脱离了传统标准上的与众不同往往称不上优秀。
我好像间接夸了我自己!
再后来呢,是六年级吧,语文老师要求每周都写一篇周记。但是每周发生的事就那么几件,来来回回地写也太无聊了。
于是我就开始自己编故事,当然都是很没有逻辑性的小故事。记的很清的,是一颗坚硬的石子,它戳爆了来往每一辆车的轮胎,然而大多数人车胎爆了之后只顾得修理自己的车,只有一个穿着朴素骑着自行车甚至还被嘲笑了的农民愿意找找这连环车胎漏气事件的始作俑者,并且把它放回了马路边。让人很没有头脑对不对,但是这么多年了,再想想这个故事,还觉得挺有趣的。而且,现在的我,已经没法写出这没逻辑但很有趣的故事了。
讲真的,我还想过把这些自己小时候写的小故事再写一遍,然后整理起来。不过记忆回溯的程度有点大,操作起来还挺难的。
再后来,开始看一些言情小说,就是那些集所有巧合于一身的青春恋爱故事。那时候真是疯狂,但是那些故事我现在大多都忘了。
再后来,就发现其实那些以前觉得枯燥的文学名著是真的好看,然后就无法自拔了。
当然我不敢信口胡说自己看过多少名著或者对其有多高明的见解。
我还挺喜欢写东西的。有时候,脑子里面突然蹦出个人物——不一样的故事,令自己感慨很大的身世经历,然后就想动笔写下来。这种感觉真的很奇妙。
只希望,我能坚持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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