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话
欲提同事,必说小千
小千就是时留振,上岗前每人会有属于自己的花名,我的花名是店长给起的,虽简单但是顺口。而小千这个名字则是他自己提出来的。
我和小千算是同一天来上班的,虽同一天,但论阅历我必须是他的师兄,因为在他来之前我比他早来十分钟,所谓分秒必争,如此算来,他是我师弟。
若当初是我自己一人来,处境难免尴尬,因为凡事都是一人。巧的是不只是我一个新人,小千的到来让我心里有些安慰,这样显得不是那么孤独,当初唯一担心的就是他会干上一两天拂袖而去。因为他的形象过于斯文,看起来没有那么干练,传菜的工作过于劳累,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
奇的是我们两个都挺了过来,刚开始的却很劳累,每个人都叫苦不迭,生活充满了枯燥和乏味。当你习惯这种生活后,渐渐的你会迷上这种生活。因为它不光不枯燥,而且充满了乐趣。
还记得我和小千刚来干的第一件蠢事就是吃饭时拿筷子。
现在在我看来拿筷子是件多么简单的事,到处都是筷子,每个家私柜里都放置很多,起初刚来,哪里会知道?眼看吃饭时我俩没有筷子,我瞅瞅小千,小千瞅瞅我,俩人大眼望四眼(他戴着眼镜),然后他大步流星的走进了饼房,我一看这阵势,以为他知道呢,赶紧跟着他走进饼房,原来他也是盲人摸象,结果人家饼房的人把我们俩算是轰了出来。
小千性格开朗活泼,和我相反,也许是经历了许多的原因,我变得不怎么爱说话,除了有时犯二之外。小千和谁都能聊的来,干活显得有朝气,也许是刚下学的原因,让他显得那么有活力!
和他一起工作,本来枯燥乏味的工作显得那么有乐趣,天天嘻嘻哈哈,严肃拘谨的工作变得那么随意,甚至都不想离开传菜部。我甚至有时觉得自己好像步入一部喜剧电视剧之中,就像《炊事班的故事》那种,而自己再演绎一个叫光光的人物。
小千不光风趣幽默,而且是个才子。有一件小事让我记忆犹新,当客人点单完毕后,我们会赠送客人日式花茶和韩式小菜。其中有那么一道小菜叫〈糖醋萝卜〉,这道菜虽主菜选用的是萝卜,经过大厨别出心裁的腌制,驱除了原味儿,变的爽口微甜。我特别有问过西餐主厨这道菜的名字,所以糖醋萝卜是没错的。
而小千不知道从哪听来的,给客人上菜是竟然说酸甜萝卜。我当时就纠正他,因为两者不统一,一道菜报出了两个名字,客人难免懵懂。当时我就问他,如果客人问上次还叫糖醋萝卜,这次为什么叫酸甜萝卜你怎么回答啊?
小千的回答让我笑弯了腰。我们餐厅的理念是菜品每月更新,保证让客人来吃到不同口味的菜肴。他当时的回答是:“我们店内菜名每月更新,保证客人每次都能听到不同的菜名!”
原谅我笑点低,当时差点笑尿了,眼泪都出来了,笑道:“下次是不是该叫二逼萝卜了?”
虽幽默但也有贱贱的时候。我不知道他是跟谁学的,因为他刚来时很斯文,现在却成了逗比中文艺青年,斯文中二逼青年。
没菜可走的时候他会稍微仰卧在窗台桌上,那模样甚是妩媚和销魂,犹如整容失败的林黛玉一样。看到他如此,给人的感觉就是“我的刀么?”有时我会哼唱《黛玉葬花》来配合他卓劣的姿势
花谢花非飞满天
红消香断有谁恋
……
每当我演唱时他都会忍不住拍我一下或者用指戳我一下,这让我真心承受不了,不知道他练过铁沙掌还是练过一阳指,被他轻轻一拍一指是如此疼痛,还好我骨骼惊奇万中无一,才没有被他伤到,若换作别人哪里受得了?
最让我哑口无言的事就是那次我托着菜品走出厨房门口时,他从前厅回来,用‘幻阴指’一层功力击中我后背‘天枢穴’,哎呦我去,那叫一个疼痛,最可恶的是他竟然在那幸灾乐祸,翩翩起舞的嘲笑,嘴里念念有词的说道:“你打我呀你打我呀,嘿嘿无能为力吧。”
当时我真的气急败坏,手被托盘所束缚,脚步被职业所迁移,我必须咬牙坚持,麻溜的将菜品送到目的地。然后以潇洒专业的步伐赶回,面带杀气的我不为别的,就为报这一指之仇,受不了这个屈辱。
当我赶回之后,眼前的一切更让我哭笑不得和受不了,他竟然撅着屁股趴在西餐窗台前正得意讲述自己刚刚的‘丰功伟绩’。完全不知道我已悄悄到他身后的小千,正用华丽的语言描述自己的伟大:
“哼哼,光光看见我就怂
我打他他都不敢还手
瞧他那个猥琐样儿,怎么能和我媲美
…………”
在他身后掐腰倾听的我顿时怒发冲冠,再也忍不了他这么不打草稿的吹牛逼,一个另他促不及防的愤怒掌稳稳拍在他的后背,他蓦然回首吓了一跳,先是一愣继而我们两人相视哈哈大笑。
生活就该如此,这样才显得不那么单调。
如果用幽默和犯贱描述小千,却只能说对他不了解,幽默和犯贱不过是他的一部分,他的另一方面能力也是我所佩服的,就是写作能力。
他当初对我说过,他上学时期曾是校园一时的学霸,喜欢文字,平常没事喜欢写字。
当时听了这话我压根不信,因为如果真是学霸的话怎么会和我这个学渣沦落到一起。在我看来不过信口开河吹吹牛逼、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罢了。
但这种想法很快被磨灭了,当我看到他的一篇文章《大城小事》之后,我才发现他的能力和水平超乎我想象,怪我自己是个学渣,把所有人都看成了学渣!也算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他的文章简短精辟,每件事可以用简短词汇描述的淋漓尽致,而且用词恰当,颇有作家风范儿,要不是看到他写的是我们店内的事情,我真不敢相信那篇文章出之他手,所以深深被他折服,因为他的实力比我强太多了。
休息时他会去七楼的文人天堂 大众书局,而我休息时会去六楼电玩城。公休时我会去上海有名景点,而他则是去上海有名的大学,其中包括复旦大学,见他用文字把自己所见所闻描述的如此美妙,照片拍摄的那么美轮美奂,我都想忍不住想去瞧瞧复旦大学了。
如今在一起工作一月有余了,我们两个关系视乎更亲近了,有时会故意不搭公车走路回去,在不经意的畅说中,已经走完四十分钟路程。我们俩没有彼此芥蒂,都是敞开心扉诉说自己心里事,他告诉我他喜欢店内的小雅,为小雅连续上五天的晚班而愤怒不平,小雅的走对他很是打击和怀念,他喜欢有小雅在的日子。他也像我请教可否接受比他大的女孩子,在谈话中得知他认识一个红颜知己,两人有着共同的生活习性,共同的爱好和共同的语言。只是那女孩年龄比他大些,让他似乎有些举棋不定,对此我给他的建议就是:
人生于世上有几个知己
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
不求门当户对,但求感觉到位
朝着胜利曙光
奔跑吧,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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