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俗话叫做盖棺始定论,因为世事易变、难料。
前面还夸了深圳中院办事效率高,没想到终审判决更快。
6月11日上午开庭,6月15日判决书就出来了,说好的3天协商是否调解的三天也在内,工作日也不休息。
判决结果不出意外,维持原判。
为什么明明知道会维持原判还要上诉?
是根据被告以往的作风,担心被告不服判决上诉,结果这次是猜错了。
被告是否和有关部门勾兑?不好说。
虽然一审判决没能全部支持我的诉讼请求,但判决被告支付一些费用,我已经很满意了。
本来这个诉讼就是不蒸馒头争口气。
现在终身判决已经生效,就该规划下一步行动了。
按照原来计划,以终审判决结果为证据向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的上级单位反映他们的问题。
住建部是他们的人事主管单位,文资办是他们的资产主管单位,中宣部是他们的业务主管单位,中纪委是他们党务工作的主管单位。
向哪一个上级单位反映?
是向其中一个上级主管单位反映还是向所有的上级主管单位反映?
谁能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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