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三四个月并不很熟悉的老乡开口向我借钱2万。
这是我意想不到的事。
第一反应没经思考,我脱口而出说了不。
二万元对我来说是说不小也算小说大也算大的一个数字,是我目前半年的收入。我不敢冒这个险。
我对老乡也缺乏够深的了解,只是泛泛之交。且小道消息知道其占了嫖赌两字,我不敢去做这个好汉。
在我以前的经历中,因为我的心软和爱面子,我送了不少钱给人家,一点人情都没有。
四、五年前帮人家做的工程款,尽管不多,至今还有好几万在人家手中。
借钱出去的时候,我是大爷,人家软声细语春风满脸,要债的时候,我变成孙子忍气吞声。
我没有很看重钱,但现在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对借钱一事,没得商量一口拒绝。不含亲朋好友。自古以来就是提钱伤感情。我怕了伤感情也伤不起。
我不怕得罪人。相比于收帐时看人脸色我宁愿不要老乡。钱是我的,我有权利不借。我不想再给自已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我应该学会拒绝。
下班照面时,老乡连正眼都不看我一眼,因为我没有借钱给他。
这更坚定了我拒绝借钱给他的做法的正确,俗语云:借钱不成人情在。这样一种心胸的人更让我坚信不可借钱。
我有权利不借钱给他,更没有借钱给他的义务。象这样的老乡我不怕得罪也宁愿少他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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