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脚,又一次光荣负伤,我又一次光荣地成了伤员。
从懵懂记事开始,似乎对脚的苦难有了深刻的记忆。
那一年,五岁左右。刚刚学会自己端水洗脚。在昏暗的灯光下,小小的我坐在矮凳上,一双漆黑的天足踩进清澈的水里,真是别样的感受。小孩子的天性就是玩,即使无聊处也能发现新奇。洗着洗着,突然发现自己脚底有一粒黑黑的脏东西,于是努力想把它抠掉,可是任我如何努力,它生根般存在。当我跟自己的脚玩得不亦乐乎的时候,我亲爱的老爸不知何时出现在我眼前,手上还拿着鞭子。他嫌我脚洗得太久,都是贪玩造成的。一怒之下,给我一顿竹笋炒肉丝。
那是我第一次因为脚而被揍。感觉被揍得挺冤。
读小学低年级时,家里养了几十只兔子。那些兔子的口粮都得我负责,因此拔草是我除了学习以外的另一事业。每天早上、下午一放学,都得先拔一筐草。
乡下的孩子干活从来不穿鞋,而且都是成群结伴,我也不例外。每次拔草都有两个发小一起。
那天,夕阳半悬,金辉映着土墙黑瓦,有种迟暮之美。我和小伙伴无暇顾及夕照美景,眼中只盯着哪里有嫩茎绿叶,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拔出,放进自己筐里,才算是真正的战利品。
忽然,高堤下的对面的墙角边有一丛鲜嫩的植物,对于我们这些拔草的行家来说,那是最适合兔子享受的高级食品。我们仨都想要,可是堤有点高,墙角有点远,跳过去带有相当大的风险。他们俩权衡后都放弃了。我却暗喜,迫不及待,一跃而起,砰然落地,成功抵达目的地。
突然,脚底一阵刺痛。抬脚一看,一道豁大的口子横贯脚底。一块带血的玻璃片静静地躺在草丛里,无辜地看着我,仿佛对我说:是你来招惹我的。
因脚受伤,我姐背我上学整整一个月。课间时除了她,老师也时不时来关照下,问要不要上厕所之类的。她们爱的举动,至今让我感念于怀。
这次算是“因公负伤”因而未受到父母责怪。其实更因自己的莽撞大意,因而也未敢邀功。
好了伤疤忘了痛。不久后,光着脚(小时候我特别喜欢光脚)和小伙伴们在刚割下的稻田里追逐,不小心踢到石头,由于用力过猛,小指的整个指甲给掀掉了。疼得我龇牙咧嘴,还不敢吭声。怕父母有责骂我贪玩。
时光拉长了我的身高,染白的我的鬓发,却从没善待过我的脚。
骑车摔了,膝盖着地,磕破一层皮;走平地或爬楼梯,登山或者涉水,都能不小心崴了,几周不能正常行走;更夸张的是,坐在摩托车后座竟也能从车上掉下来,摔在棱角分明的小石头路上,结果缝了二十多针。
大大小小十来次估计是有的。
今天,只是轻轻地下一级很低很低的台阶,然后莫名其妙地,腿肚子拉伤了。医生说得休息六周。
朋友说,刚好放假,让你好好休息。她们说的没毛病。
好吧,从今天起,我休息!谁说不是好事呢,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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