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安》一文在匆忙赶着日更之时草草而就,尽管多次修改,然因先天不足,改不胜改。
习惯讲述以往经手的案例,借以释明法律规范、提醒注意事项。写到一个房屋买卖中引发户口纠纷的案例时,嫣然想起十四年前经手的两个案例,那是孩子无户口引发的纠纷。为了凑更便先写了《安安》一文,另写《小雨》一文即将发布。
十四年前,某市为解决特殊群体子女户口难题出台专门政策,规定:父母一方或双方因情况特殊(注:因服刑、强制戒毒等)无法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其子女的户口可以从外地迁至本市有正式户口并履行抚养义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时,某区已经有三十多户落实了政策。但是,还有14个子女因不属于这项政策的范围,无法解决没有报上户口的问题。为此,区里召开公安、法院、司法局三方协调会,决定全部交给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予以解决。我受指派负责解决其中两个孩子无户口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安安。
《安安》一文,只打算讲述安安的不幸与万幸。
2.
”你了解我吗?”那个男孩见到我时,毫不客气地当头问道。
”抱歉,接受任务时,主任只告诉我你的姓名与联系方式。”当然,主任还说了关于这个孩子的一些情况,例如:品学兼优、高考摸底成绩够上清华、北大的分数线。区长为了他的户口拍了桌子,现场办公要求解决而不能。不过,这些事实都不是解决这个案子的关键。
”那么,请你先看一下这篇报道。”男孩十分老练地说着,拿出一份报纸交给我,上边有篇关于他的身世的长篇报道。
”好的,你先简单说说情况,我一边看着。”有些漫不经心,这是法律工作者的基本工作模式,边听边看材料。
男孩有些不满,但还是按照我的提议说了起来。”我是一个弃婴,三个月的时候,父亲把我给抛弃了。”听罢一惊,连忙丢开报纸上下打量男孩,并认真地听了起来。
”我的父母离婚了,有个姐姐随母亲,我归父亲抚养。可是,父亲把我丢到派出所的门口就跑了。”男孩无所顾忌地讲起他的遭遇,估计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几个月后,父亲又回来找我。当时,赶上严打被判三个月拘役。”男孩接着说起来。”服刑期满,父亲担心派出所和我养父去找他,便溜之大吉不知踪迹。不过,今生今世我都不想见他。”
接下来,男孩的经历基本照实写进了《安安》一文。
不过,心中也有许多读者们同样的疑惑:”怎么没有想到找生母?”
”80年代初期,信息交流非常困难,除非是查找通缉犯,否则,寻找一般人不是容易的事情。”
”为什么没有办理收养关系?”
”养父母家还有两个哥哥,不符合收养条件,公安局无法办理。”
”公安局出面也办不下来吗?”
”如果能够解决,今天我也不会来麻烦你们了。”看出男孩轻蔑的眼神,反而感到自己的提问很是幼稚。
”区长批示也办不了?”我不甘心地继续追问。
”都说过了,如果问题解决了,我干嘛还要找你们,我像是在无理取闹吗?”
一时无语。过后,我接着问:”后来怎么把户口报上了?”
”法官通过媒体报道了我的遭遇,生母迫于舆论压力露面认领了我,这才报上户口。”男孩的语气并不轻松。”但是,她亲口对我说,我的事情她一直瞒着现在的家人。为此,说她已经做出了重大地牺牲。而且,她的家人要求我必须写一个承诺,保证不分他们的家产。”男孩叹了口气,接着说:”这就是我的生母啊!”说罢,半晌无语。
男孩苦涩的回忆,让我难以忍住盈眶的泪水。
3.
见过男孩的养父,与之恳谈后,知道了其他的一些情况。
”这是一条活生生的性命啊,怎么就能说扔就扔了,真是禽兽不如!”养父是个精瘦的汉子,满头白发,是从国企退休的老工人。
当年,单位派他参加当地公安、群众联合治安队,负责治安维护与巡逻等工作。这样,他便与弃婴有所交集。
”他的父母打过离婚官司,生父因遗弃罪被判刑。这样,可以有很多线索找到他们。”不禁提出心中的疑问,接着又补充道:”至少,找到他的生母应当不是很难吧。”
”他生母露面后,才知道她住的地方离我家只有三里地。”养父非常生气地说道:”她一直不承认还生有一个儿子,她是瞒着别人另组建的家庭。如果不是大家伙儿的吐沫快要把她淹死了,她才不会出来认领孩子。你说,我能放心的把孩子交给她吗?!”
接着,后悔似的自言自语:如果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宁可不给孩子上户口了。养父担心男孩会被生母带走,期盼着能把男孩的户口落在自己家,这是他多年来一直无法实现的愿望。
”孩子为什么跑到法院门口做出那样惊天动地的事情?”一直想不通,一个十八九岁涉世不深的孩子,怎么能有那么大的勇气当众自残。
”走投无路!”养父脱口而出。”有人告诉我,要解决问题必须打官司变更抚养权。可是,不知道孩子的亲生父母是谁,法院不可能立案。”原来如此,这个问题困惑已久。
”多亏遇到了一个好法官,她是全国劳模,帮助了不少的孩子。如果没有她的努力,这事还是没戏。”养父诚恳地说。
4.
”我们已经按照本村的标准给予孩子相应的待遇。”生母所在村的主任爽快地说着。”孩子这事传的挺厉害,外村对我们村的人也有了看法。浑说我们村没好人。这些日子我外出开会都是溜边走,头都不敢抬。”
”听说家人对孩子很不好,逼着他签承诺书?”
”这事儿听说过,村里的大事小情瞒不过谁。不过,这是他家的私事,我们不好直接干预。”
”孩子提出想把他的户口转到养父家,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我们作为局外人不便表态,这是派出所的职责范围。”
”这事儿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这个……”村主任稍作停顿,接着说:”如果有可能请转告其他的人,我们村都是本分人。这件事纯属个别人的个例。”接着又补充道 :” 请帮忙解释解释,我们的压力挺大的。”
弃婴户口问题的处理,使我明白了现实中的很多事情,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本以为有着区长的批示,上级的指派,问题可以轻松地解决。谁能想到,一个看起来给孩子上户口的小事竟然如此复杂。
村主任说的话使我有些震惊,他说:”如果没有他生母的认领,这个孩子的户口根本就不可能解决。你说,这事儿应当感谢谁?”
事情的原委大致如此。
5.
本人驾驭文字的能力有限,很难三言两语勾画出场景,也不会通过对话、动作等描写刻画人物。
所以,只能平铺直叙,以白描的方法叙述事实。当然,就是为了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非常感谢读者的点评、留言与批评!
作为一个写作方面的新手,这是我得到的最大支持与鼓励。
我将努力提高写作能力,把更多的能够称之为”作品”的文字呈现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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