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读过一类书,以孩子的视觉展开,记录童年的记忆。
南城旧事就是这样一本书,简短,很薄,如果有个专注的时间段,大约3个小时就可以读完。在二十多个小时、枯燥无味的回家旅途中,我很开心地读完了这本书,一篇文章,又再一次提醒着我又远离童年一份。
书中主要是以北京胡同为背景,以英子的视觉来描述所见所闻,从“惠安馆的疯子”到兰桂姨,再到“贼”,文笔细腻又符合孩子的视觉,这本书读完,让人所震撼之处在于作者用孩童的视觉传达,却是如此的合情合理与自然。
相较于我自己,以我现在的阶段去写小时候,我早已不记得一些细节,更主要的是我肯定会加入成年后自己的想法,也会去做判定,甚至会做结论,而作者却是这样描述的:
它只不过是个人在情感上一段难忘的小事,既没有曲折引人入胜的情节,也没有完整的开始和结果。它是片断的,尤其经过岁月的冲刷,其中无关紧要的,都了无痕迹,剩下那永铭于怀的,也仅代表了个人的心情或感想,却不是故事。
我们每一个人 或多或少都在经历这些难忘的小事,有些已经忘记,有些刻骨铭心,但不会去做判断。
文中写“贼”的片段,从遇到“贼”到在学校碰见本人,最后到“贼”被抓,英子都没有直接对这个“贼”说过一个偷,甚至也没问偷方面的事情,而是想听故事,想听去海边的故事,一个人的对与错,在成年人中有明确棱角,在孩童眼中并非如此。
对于骆驼,小时候如果见到骆驼,应该是一件很兴奋很开心的事情,那骆驼队伍来时为什么有个铃铛?
英子的爸爸说,骆驼很怕狼,因为狼会咬它们,所以人类给它带上铃铛,狼听见铃铛的声音,知道那是有人类在保护着,就不敢侵犯了。
英子幼稚心灵中却充满了和大人不同的想法,对爸爸说:
“不是的,爸!它们软软的脚掌走在软软的沙漠上,没有一点声音。你不是说,它们走上三天三夜都不喝一口水,只是不声不响地咀嚼着从胃里反刍出来的食物吗?一定是拉骆驼的人类,耐不住那长途寂寞的旅程,所以才给骆驼戴上了铃铛,增加一些行路的情趣。”
爸爸想了想,笑笑说:
“也许,英子的想法更美些。”
读到这段时有没有想起这是中学时的课文,有没有想起老师让你做过阅读理解,孩子的世界总是让人会反思成年人的世界观,人性本善,是这个社会的人让人更复杂。
小记:2020年的第二本书,读的时候有很多小时候的场景浮现出来,一些快要忘记根本想不起来的事情,这也许就是最让人开心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