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从来视生命为第一义,重视无数个体生命的保存、充实和发展。他的小说和杂文,就是面对生命遭到压迫和残害所作的抗议性言说。 《野草》同样表现出对生命的极度关注,不同的是更多地从客体返回主体,是作者对于生命的一个自我眷顾与反思。他明白地把世界分为“身外”和“身内”两部分,个体生命于是成了黑暗的承担者,或竟至于是黑暗本身。《野草》有两组词:人与兽,友与仇,爱与不爱,生与死,形与影,梦与醒,过去与未来,等等。它们不可分割地共同构成为一种关系,一种境遇,一种选择,概括起来就是:绝望与反抗。
《野草》的语言风格也很有特色。激越、明快、泼辣、温润,它都具有;但是更多的是深沉悲抑,迂回曲折,神秘幽深。
鲁迅在1936年去世之前,写过一篇文章《我要骗人》。 他讲了这么一桩事:在一个冬天的早晨,“我”走出家门,碰见一个来为灾民募捐的小女孩。水灾或者旱灾。而当时正处于国民党的腐败统治之下,所以鲁迅很清楚地知道,这小女孩所募的款,辛苦募捐来的钱连水利局的老爷们抽一根烟都不够。是不可能落在灾民手里的,她的募捐完全没有意义毫无价值的。但是面对着这个热情、天真的孩子,能告诉她说她做这事没意义吗?能说真话么?不能。不但不能说,还必须对她说:“小孩子,你做事非常有价值,我一定支持你。”还给了她一块钱。小女孩非常感激他。但是鲁迅心里却不是滋味,因为他骗了这个孩子。但是鲁迅反过来想,我能不骗这孩子吗?我能不骗人吗?
《野草》 1924——1926所写的散文诗集,1927的国民党蒋介石发动反革命政变后出版。鲁迅对蒋的叛变和血腥白色恐怖表现了极大的愤怒。在这样的时候,野草依然茁壮成长,尽管受尽“践踏”和“删杀”,。他盼望新的革命运动重新起来。他相信“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终有一天要从火山口喷出来,烧尽地面上丑恶习的东西。而野草也甘愿被焚烧,去迎接地下的火的到来。取名《野草》,歌颂了革命者倔强的斗争。和他们为了革命牺牲自我的精神。
《野草》是狮子舔舐伤口时的沉吟,是夜色中的低语,是废弃地狱门口的惨白色小花,通篇透着黯淡悲伤的色彩。
他和王小波一样,因为成为了一个图腾,一个象征,于是被高高挂起风干,很少人会真去阅读并体会他们那些细微美妙的地方。他对于人性和国民性的洞察力就不提了,世界级的。他的倔强也不提了。如果他愿意,他是完全可以过上林语堂、梁实秋或他弟弟那样的生活,写那样的文章的。他有这样的襟怀、视野、天分和文笔。只要他乐意,他可以成为一个悦目、幽默、温柔、清秀的小说家,或者一个出色的学者。但他选择用这样的执拗,在一个没有信仰为支撑的国度里,独自战斗下去——雨果和托尔斯泰都企图以他这样的高度战斗,但后两者都是有信仰的,鲁迅先生没有。
是的,鲁迅的真正伟大之处在于,他从来没有也从来不会直接地唤醒过谁,他只是站在那里,如果你碰到了他,而你恰巧本来就有改变的动机,那么是的,他的文章字字珠矶当真是一把锋利的手术刀一声血语铿锵的晨钟一朵惊人放肆的蔷薇。——有时候你不得不赞叹那真是一种深刻的片面,绝非乡愿者所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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