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大招风,这话还是有道理的。
就拿我们的产品、我们的品牌来说吧,过去就有被假冒的情况,每年我们都要协同参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打假活动,这是对我们产品负责、对我们品牌负责,也是对客户和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而且,我始终认为,如果没有人假冒,说明我们的品牌力不够。
但是,打假很难去根,有点“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感觉。
前些天,我们收到前海市场监管局通知,说是甘肃张掖有客户投诉我们的产品没有标识营养资料表,我们有些朦,我们的产品一定合规合法的压。为此,我们离开组织当即排查,并对该产品照片进行确认,原来是甘肃张掖有人将我们的产品分包装(也有可能不是我们的产品,而是用其他小品牌产品假冒我们的)。我们搞清楚了,马上反馈前海局。
今天又接到区市场监管局电话,说是广州增城某个企业销售的产品标称的是我们单位名称和地址,要我们配合调查。唉,我们核查发现,我们就没有生产这个名称的产品,据了解,应该是这个企业从我们经销商处购买到我们的产品,然后撕掉标签,自行贴上他们自己的标签,但是还是标称我们的生产的。又或者这个产品还不是我们生产的,是这个企业采购原料假冒我们生产的。我们就很气愤,将我们的调查的情况反馈区局,并跟区局要求严惩这种假冒生产企业和侵权行为。
这种事情过去很少碰到,怎么我感觉现在这生意是这样做得,完全是没有底线呀。难不成疫情把这些人的脑子传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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