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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1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李景虹建议,完善相关惩罚约束机制,对恶意欺凌他人的青少年,采取严厉惩戒措施并记入个人档案,相关结果作为后续个人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指标或评分依据。#建议欺凌易发地高清监控全覆盖#,避免无证据或取证困难问题出现。
我初识校园欺凌是在电视剧中,后来,自己主动观看了一些此类主题的影片,再后来,随着阅历的丰富、信息的充沛,我也会听闻身边的一些真实事例。作为一个看客,我自认为校园欺凌很可怕,对于校园欺凌只能零容忍。但事实并非如此。
我看到一些欺凌者不仅认识不到自己的欺凌行为,反而以此为荣。可怕的是,欺凌者的家长也不觉得自家孩子的所作所为不可容忍,只简单地将其归结为“孩子还小,不懂事”。这,多么可悲又可气!
究其原因,有这么几个方面。
其一,是为无知。很多人不懂何为欺凌何为开玩笑、关系好,不懂别人到底是被迫还是自愿。
2020年,我国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认为,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身体暴力易见,而精神侮辱难察;直接欺凌易知,而间接欺凌难觉。很多人都忽视了语言侮辱、校园孤立对人的伤害,他们甚至不知有一种疾病是心理疾病、有一种创伤是心理创伤,如何能要求他们知道何为校园欺凌呢?
其二,是为纵容。无知不可怕,可怕的是被纵容。换句话说,惩戒措施不到位是造成欺凌者猖狂的重要原因之一。一方面,学校、社会对校园欺凌的容忍度不够低,惩戒制度不完善;另一方面,家长对犯错孩子的包容性极高,总以为是孩子就可以一直犯错(很多家长可能不承认自己如此想,但一直如此做),只要受伤的不是自己的孩子,就可以容忍欺凌行为的发生。
犯错的人之所以嚣张,无非是其并未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毫无畏惧之心和冷血并非好事,偏偏大多数欺凌者具有这两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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