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了,其他同学到急着找对象谈恋爱结婚生子,我倒好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得过且过。这也许是小时候包办婚姻留的后遗症吧!
突然,有一天掐指一算,这还了得,再过几年就到三十啦,还像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不能再等。可是,到哪里去找呢?我是一个藏族人。当地的婚姻习惯,本族女孩十七八岁早就出嫁了,连毛都不见一根。除非从异族入手。有一天,有个同事想我透露,某某可以,我一听差点笑出声来,能做我妈呢,我张某人不可能为了有个工作而结婚,找一个比自己大十三四岁的女人为妻吧。找她倒不如找自己的那个大学同学呢,虽然是土族,个子特矮,最起码还钟情于我,赏识我这个上不起台面的所谓的诗人,清闲之余可以谈诗论赋,岂不快哉!可是,我连她都没放在心上。那个暑假,我像一只无头苍蝇,满大街嗡嗡乱飞,无意间遇到一个简直是十全十美的人,说话十分投机,可惜我得入赘。这是我做人的底线。身为一个唐唐男儿,要有志气,不能受不该受的气,那怕她有金山银山,每天双手捧着你,绝对不能入赘。又有一个中秋节,收到大学初恋的来信,问长问短还是一句老话——依然在等!前提是叫我丢掉这份工作,和她一起去广州。过去三年的事啦,断得那样地没防备,又来得如此的突然。我拿什么再去相信她——我本来就是个十分敏感小心的家伙。与人交,拿出十分的诚心,一旦情况有变,我就会下意识地关闭那扇心灵的门窗——就当做没知道吧!
又快半年过去了,回到家里,偶尔听到老爸的唉声叹气。依然埋怨我不该放弃表妹。我想那是猴年马月的事啦,还拿它到这个时候喋喋不休起来,心里着实很烦。婚姻是一个人一辈子的大事,不能讲究,更不能勉强。我爱的我喜欢的,即便是瘸子瞎子,我也认了;我不爱的我不喜欢的,即便她美如天仙,我也不屑一顾的。我追寻的就是那种心有灵犀的互相尊重的挚爱。
我由无头苍蝇开始变成热锅上的蚂蚁了。就算把这件事放心上了吧。
那个金秋的九月,我在那里认识她,来年春暖花开时,我便牵着她的手步入婚姻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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