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心想,会为了一个人而削发为尼。
二十一岁,心想,会为了一个人而死去。
这其间隐藏的心理就是,隐秘的希望,有一个人永远记得自己,至死方休。
现在,明白,想要在别人记忆里永垂不朽是多么可笑的事。
害怕失望,从来都没有让自己去希望,从一开始就自己拒绝了自己。从未推开门去看这个世界。
现在我想,每一个人在死之前都应该做一件事,那就是完完整整、认认真真地去爱一个人,哪怕结局不好。
最重要的一件事,我却都付之谈笑中了。
转身时,才发觉置身于荒漠之中。
对下一个走进生命中的人,善待,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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