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案例:咨询过程中女方一直强调一句话,离婚和死亡只能选一个。
离婚有三个问题,感情,子女和财产问题。
一、案情
男方情况:工人,多次家暴女方,单亲。
女方情况:自己创业,独立,原生家庭条件不错。
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套40万,男方父母买房支付20万。
孩子:女儿三岁。
担心问题 得不到女儿的抚养权怎么办?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双方感情:双方观念不同,女方文化水平较高于男方,对于教育和生活理念比较先进,和男方和男方家庭经常出现分歧男方不良习惯:男方曾多次出现家暴现象,另外有酗酒现象。男方工资还要上交父母。在女方结婚当天,怀孕阶段,生育阶段,孩子一岁阶段都出现喝酒后的家庭暴力。不喝酒就不说话几个月不说话,一喝酒就打人。女方非常痛苦,离婚非常坚决,已经一年多没有夫妻生活。可以放弃财产但不能放弃孩子。
二、方案和建议
方案:帮助早日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第二次起诉。建议先协商不成后再诉讼。诉讼提前委托律师帮助准备有利证据,争取合理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争取女儿抚养权。
建议:1.离婚好聚好散,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不要因为财产问题而互相不信任。如果是民政局离婚,离婚协议签订前最好让律师提前把关。如果是诉讼离婚建议一次性解决孩子和财产问题,不要给以后留下后遗症。避免后期履行纠纷。
2,经营婚姻是两个人的问题,女性的权利和认知在提高,所以不但有选择离开的权利,也有选择抚养孩子的权利,另外女性更有创业的能力。所以,男性你遇到这些问题,一定要清醒啊,目前娶个这样媳妇,应该宠,不应该打。
三、民法典知识: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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