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man跟我说她分手了的时候,我并没有很大反应。十几年的好朋友突然发展成恋人,不过是两具年轻气盛的身体没扛住一时发热的头脑,错把多年存系的友情当做天作之合的爱情。分手也不过是激情过后发现并没有那么喜欢的必然结果。
男女之间多年,之所以只是朋友,是因为彼此相处相知的距离已经达到了最舒适的极限,再靠近一点,劣根就暴露无遗。
只是这个最初和阿man在一起时,让我们都认为靠谱得可以立马结婚的男孩,两个月以后面对阿man的质问,一句“你觉得渣男还能做什么事?”,让身边所有朋友都生气上了头。
倒不是气他的为人如何,只是所谓朋友一场,既知道自己收不了心,就不该开这个头,开了头却不认真,就等于把前面十几年的友情都否定了。
对于她的难过我感同身受。
这种难过并不来自被人伤害或者欺骗,也不是自己对这个人付出了多么难以割舍的深情,只是一种对自己的心疼,花了几年的时间修复前一段感情带来的伤害,准备认真迎接一段新的感情,却还没有反应过来就潦草收场。
我也刚刚结束一段还没有来得及开始的爱情。
两个月前英子的生日,第二天要上班喝不了酒,我躲在角落刷微博。
期间不少朋友过来拉我,英子熟悉我的作息和习惯,帮我一一解释,便再没有人起哄。
凌晨一点,酒吧里新的一轮狂欢开始的时候,他抱着两瓶矿泉水过来拉我的手,随着音乐节奏晃动到第三下,我明白了他的意思。
似乎每次都拿定了我心里想的数字,那天我喝水喝到吐。
我提前离开时,他端着酒杯凑在我耳边大声说了句下次一起喝酒。
音色低沉瞬间抓住我的耳朵,走出酒吧很久都没有缓过神来。
他比我小两岁,却成熟得像比我大十岁。
任何时间都会接我的电话。
给我唱水星记。
说我是适合结婚的人。
趁着我起床站在镜子前整理头发,他赤裸着上身从背后环住我对着镜子拍了一张照,放在了朋友圈背景墙,两人身后的狼藉毫不掩饰地宣誓着主权。
他说爱我,却从来不承诺我什么。
每一句正中我下怀的情话,恰到好处的吻,都透露着接触过不少女人的经验和自信。
他是唯一一个见过我穿黑色吊带的男人,符合我所有理想恋人的条件。
除了不爱我。
“女孩子一旦遇到了那个让自己沦陷的人,就会不顾尊严不计后果地去爱”。
见惯了身边朋友的疯魔,我自恃完全理性,以为英子这句时常挂在嘴边的话从来不会在我身上应验。
却一次次尝试着想要换取他的真心。
总是大张旗鼓宣告分手试图引起他的重视,他却从来默认,不多说任何一句话。
凌晨三点哭着给他打电话说不要离开。
躲在厕所让冷水砸在手上。
失魂落魄。
不思茶饭。
担心我走极端,英子藏起了家里所有的刀。
二十三岁,我以为心理早熟的我们早该过了痴狂的年纪,这些没有结果甚至让人发笑的事情年少的时候没有冲动过,如今更不可能发生。
我终于还是没忍住一个人买了去他城市的车票。
他礼貌式地到车站接到我,把泪流满面的我轻轻抱着,小心拍着我的后背,一如他戏谑的口吻调侃着,有什么好哭的。
等我哭完,他无奈叹了一口气,就带着我去吃过去一直吵着闹着想吃的南京鸭血粉丝。
我窃喜他都记得,却再看不到他眼神里除了礼貌之外的情感。
我们像两个相识多年的好友,一前一后地走在当年蒋介石为宋美龄种下的梧桐树下,默契地谁也没有再提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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