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卡门》在叙述结构上,采取俄国套娃式结构。
全文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以“我”的视角构成了一个大叙述框架,它由第一人称叙述者“我”来交代故事整体背景,引出小说的主要叙述者堂何塞。第二部分为主体部分,是由叙述者堂何塞向“我”讲述的,介绍了堂何塞与卡门之间发生的种种故事。这种嵌入式的叙述结构,也就是故事套故事的结构。《卡门》中存在两个叙述者,一个是以第一人称出现的“我”,另一个则是主要叙述人兼故事中的主人公堂何塞。根据热奈特对叙述者类型的划分,堂何塞应属于处在故事中的“同叙事叙述者”。因为他处于故事的第二层(即故事中的故事),讲述的又是自己亲身经历的故事,因而将堂何塞归于同叙述者,他虽参与了故事,但其并未揭示故事中其他人物的内心,只是忠实表述了自己的所见所思。这一叙述者形象与以往现实主义作品中“第三人称全职叙述者”形象有很大的不同。
(2)小说在细节设置上有其自身的目的。
小说中所叙述的东方埃及波西米亚人,增加了悬念感和神秘色彩。叙述考古学家这一形象,其实是与作者梅里美本人的生活相符合,表明其严谨的写作态度。故事中的经历者是现实性与浪漫色彩的结合,塑造了卡门这一放荡不羁、心狠手辣的“恶之花”。
(3)在叙述视角上,小说采用了内聚焦视角。
根据热奈特的叙事理论,将叙事视角分为三类,即“零距离视角”,“外聚焦视角”和“内聚焦视角”。
零距离视角又叫“非聚焦视角”,有时也叫“上帝视角”。即叙事者无所不知,可以从任何角度观察事件,也可任意透视人物的内心。若采取这一视角则会包含着作者的道德判断。外聚焦视角,是叙述者以一种“非人格化”的冷漠态度叙述其“所见所闻”,仅限于描写可见的行为而不加任何解释,不介入到故事中任何人物的内心活动中去,如《包法利夫人》。若采取这一视角,则会过于冷漠、理智,无法体现卡门的热情奔放与野性美。内聚焦视角,是叙述者放弃自己的眼光,转用故事中人物的眼光来观察外部世界。本文则采取了这种内聚焦的叙述视角,将人物放在故事中来观察外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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