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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九章 十章(—115页)

第八章 九章 十章(—115页)

作者: 灯火阑珊12 | 来源:发表于2017-08-17 23:05 被阅读0次

                       第八章 名家

          施惠和公孙龙创建了名家。

          施惠强调实的相对性,公孙龙强调名的绝对性。施惠强调实际事物是可变的,相对的这个事实;公孙龙强调名是不变的,绝对的这个事实。

                  第九章  道家第二阶段:老子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道可以是被说出来的,说出来的却不是永恒的道。万物是可以去命名的,但却不是万物永恒的名。)

         老子的主要观念是“太一”“有”“无”“常”。“太一”就是“道”。道生一,道就是“太一”,“常”就是不变。

           万物变化所遵循的规律中最根本的是“物极必反”。“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只要理解了自然的基本规律,就不矛盾了。老子把它们叫做“常”。他说:“知常曰明。”(认识了自然规律就叫聪明。)

          老子教给我们处事的方法。不知常,妄作,凶。(不认识自然规律的轻妄举止,往往会出乱子和灾凶。)老子把这叫做“袭明”。人“袭明”的通则是,想要得些东西,就要从其反面开始,想要保持什么东西,就要在其中容纳一些与他相反的东西。

            著名的道家学说“无为”,并不是完全无所作为,它只是要为得少一些,不要违反自然任意地为。按照“无为”的学说,一个人应该把他的作为严格限制在必要的、自然的范围之内。

                 第十章    道家第三阶段:庄子

            庄子是先秦最大的道家。

           获得相对幸福的办法:“逍遥游”包含的思想,获得幸福有不同等级。自由发展我们的自然本性,可以获得相对幸福;绝对幸福是通过对事物的自然本性有更高一层的理解而得到的。

          畏惧死亡,忧虑死亡的到来,都是人类不幸的主要来源。不过,这种畏惧和忧虑,可以由于对事物自然本性有真正理解而减少。

          道家观点:情可以以理和理解抵消。

            道家认为,圣人对万物的自然本性有完全的理解,所以无情。只是不为情所乱,而享有所谓的“灵魂的和平”。可以说,他已经得到了绝对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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