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2月27日 星期四 阴(修改于2月28日)
我是由一个乌龙开始读沈从文的书的。多年前看到一篇电视散文,觉得文章极美。从节目里听到沈从文的名字,就以为是沈从文写的。当时就在心里想,以后一定要看看沈从文的书。
直到刚才查了百度,才知道是黄永玉的文章。但沈从文的书,这些天还是看了,《我自故乡来》,一个很诗意的名字。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更多的是一种如数家珍的碎碎念、一种促膝闲谈,或是寂夜的谈天、或是午后的闲聊。淡淡地、散散地、懒洋洋的文字在懒洋洋的日子里荡漾。
沈从文善于写人,各种江湖人、各种江湖事:那个狡猾的煤矿工人、他的干爹——一个集卦师、拳师、江湖郎中为一身的奇人、多情的水手、吊脚楼的作风“豪放”的女人们、还有那个表面腼腆却杀人不眨眼的少年……画面感很强,可以拍成电影。
沈从文的这本书叙事性很强,而心理描写却不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处如下:
“屋主人要她坐下,她却不肯坐下,只把一双放光的眼睛尽瞅着我,待到我抬起头去望她时,那眼睛却又赶快逃避了。她在一个水手面前一定没有这种羞怯,为这点羞怯我心中有点儿惆怅,引起了点儿怜悯。这怜悯一半给了这个小妇人,却留下一半给我自己。”
这是其中一篇《一个多情水手和一个多情妇人》里的句子。我喜欢这种描述。让我想起一首歌——《相遇的眼神》。一样地细腻、一样地含蓄。喜欢一个人根本不用明示,不必“爱你么么哒”。也许是一个不经意的眼神就足以说明一切。阿凡达是靠触角来感知彼此的,而人类,是靠磁场的呼应。
看了这本书,其实我并不是很喜欢沈从文小时候的样子。感觉他小时候就是逃课打架、捉虫摸鱼,闲来还用石头打打野狗。没事在各种铺子和作坊前晃荡,看他们的劳作。通过他的文字,可以感觉到,他对小孩子打架是持赞赏态度的,打得头破血流而不吭声,被视作勇敢。而当地的孩子们,也常以打架为乐。
沈从文的故乡,民风过于彪悍。所有男性好像都很好斗。他们不仅自己好斗,而且小孩子好斗,而且大人还支持和鼓励小孩子打架。虽说,打架,也可以“不打不相识”,也可以“相逢一笑泯恩仇”,也可以豪情万丈。但我总归是欣赏不来。我想,我还是喜欢民风温和的地方,喜欢和平的地方,喜欢人们都不要那么“胆汁质”,三句不对暴跳如雷。用各种约架来确认自己在同伴中的地位。我不喜欢打打杀杀。
但是在沈从文的笔下,故乡又是他感情至深至浓的所在,就像最近又最遥远的梦。“我平日想到泸溪县时,回忆中就浸透了摇船人催撸歌声,且被印象中一点儿小雨,仿佛把心也弄湿了。这地方在我生活史中占了一个位置,提起来真使我又痛苦又快乐。”
写的是泸西县,他所说的第二故乡,但是可以想见,无论是第二故乡、还是第一故乡,他的感受是相似的。毕竟是故乡,故乡的一切都是美好的,距离越远,它就越在记忆里鲜活;越回不去,它就越在梦里萦绕。人和景、事和物,全都融入了作者的血液和呼吸,哪怕是儿时的打架,也成了一种情怀。
小时候是各种调皮的沈先生成年后却温文尔雅、细腻敏锐。正因为他敏锐的洞察力、敏感的感受力,才成就了这些美丽的文字,美好着,也惆怅着,在我们的心里隽永着。
夜读《我自故乡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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