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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当名作者,更要对得起的是自己的读者!—写在40万字后

比起当名作者,更要对得起的是自己的读者!—写在40万字后

作者: 大为君David | 来源:发表于2017-07-29 03:30 被阅读792次

    写作不是为了赚钱、出名、找人约会、做爱或是交朋友。最终写作是为了让读你书的人生活更丰富,也让自己的生活更丰富。——史蒂芬.金《写作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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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不觉,在简书写了40多万字了,一年前当我刚刚注册账号的时候,根本想不到我会写了将近200篇文章。

    如果问我,和写40万字之前的自己有什么不同,似乎没有什么不同。我依然是一个小小的作者,没有什么惊人的文章,也没有什么光辉的标签。

    是有了几位老读者,虽然不多,但我很感谢他们。对于那些只是和我文章“萍水相逢”的读者,我也要表示感谢。一个点赞,一句评论,哪怕一次阅读,一次批评,我都把它当成是一种鼓励。

    也是有几篇文章成了爆款,被一些大号转载,我也很感谢它们。但是我仍然不会觉得只有爆款文章才是有意义的。

    有时一篇文章,我写得很用心,反复修改,但是最后不一定有很多人读。我的文笔自然不算出众,但一篇文章尽力了,我就觉得知足了,不是所有的文章都为阅读量存在的。

    比如我曾写过一篇关于失独老人的时评,文章的题目是《从失去开始的永远——最痛白发送黑发》。这篇不长的文章写了将近5个小时,查的资料比文章多的多,发表后,阅读量却差强人意。

    但是有几位失独老人在我的文章下留言,讲述自己的遭遇,还有人私信和我讲述了他们的痛苦。

    那个晚上,我读着各种各样的回复,泪水一次次夺眶而出。有个老奶奶对我说:“小伙子,谢谢你替我们说话。”我愧不敢当,当时的感觉就是,写这样一篇文章,值了!

    失独老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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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问我,和写40万字之前的自己有什么不同,又确实有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变化。

    和一些作者不一样的是,刚写文的我并没有感到执笔难书,难以成文。相反,我的表达啰啰嗦嗦,描写起来事无巨细,不注意详略。

    写着写着,便发觉这样写太“满”了。这时看到了作家阿成教导陈丹青的一句话:“写作不要贪,不要想表达太多意思,要少而精。”

    另外和一些作者不同的是,我曾是一个辩手,打过很多年的辩论(包含一些时事辩论),这也直接影响了我的写作风格。

    辩论讲究逻辑,观点,阐述。如果辩论的是社会问题,不仅要指出问题,还要能指出你认为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不然你的论述就会被对手猛烈攻击。

    而不少鸡汤文,大抵是过分强调某一片面因素,比如坚持、乐观,而忽略了其他对于达到目标非常重要的因素。它们也会告诉你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但一般不讲逻辑,而是因为有人这样做成功了,所以是对的。

    它的结构一般是“故事+故事+指出矛盾+金句”。所以即使这样的文章阅读量很高,从辩手的角度看,它其实是漏洞百出的。

    还有两类文章,一个是标题党,比如《我是如何月入十万的》,《爱要怎么做》;一个是带有很强情绪化的文章,比如《姑娘,好好裸贷,我支持你》,《北京,2000万人在假装生活》。这两类文章经常出现爆款,我曾经也模仿过,但终究觉得这样不能自洽、哗众取宠的文章不是我想要的。

    当然,就像有朋友和我讲的,你不写这样的文章,但不能否定它的价值。写了40万字后,我也许还不能确定自己该写哪些文字,但我知道了自己不去写哪些文字。

    什么东西,多了就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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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作要不要带功利心?

    这是我常问自己的一个问题,想必很多读者也这样问过自己。

    我觉得还是需要的,“为了出名而写作,为了成为大咖而写作”这本身就是一个无可厚非的目标。

    就像有一段时间,我的目标是“签约作者”,虽然两次申请失败了,但是每一次失败对我都是一种成长,主编的意见和鼓励对我的写作都很有裨益。

    就像日本著名推理小说大师大泽在昌在《畅销作家写作全技巧》中所说,“写作,如果不是为了让更多读者读到自己的作品,喜爱自己的作品,那么你是很难坚持下去的。”

    但是让更多读者读到并喜爱自己的作品,和讨好读者是两回事。著名诗人欧阳江河曾说:“我不会为了迎合和讨好读者去写作,也不是为了打动他们去写作。”

    因为你根本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你的作品,我认为写作不能一直模仿热门作者,还是要保留自己的风格。

    但是,写作肯定是需要不断精进的。我参加了尹沽城老师的读写训练营,他反复告诫我们的就是多读经典,多练笔。读书胜于不读,阅读经典胜于阅读一般文本。对于经典,啃一本是一本,能以一当十,我们为什么不去阅读经典呢?

    写作,我觉得还是要有点“匠心”,有点“傻气”。大多数写作者,都没有灯红酒绿的潇洒,他们更多的,是守在电脑前,或房间里,时刻构思的激动或苦闷。

    写作不应该是浮躁的,写作的心态其实就是做人的心态,写作的态度其实就是生活的态度。

    鲁迅写文习惯:反复修改,字斟句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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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泽在昌还曾对写作的后辈说过这样一段话:“应该时刻严格地要求自己,不管作品多么畅销,也要始终保持“自己还差得远””的心态。怀着这样的心态,就能激发斗志,力争把正在创作的作品写得更好。一旦觉得自己出名了,“已经安全了”,就算随便写写,也有人点赞,也能永远畅销”,这个作家就堕落了。”

    因为工作的关系,我举办过一些名作者的签售,很多人更愿意花时间在自己的头像,自己的宣传语上,他们乐于被当成明星。也许我的想法已经落伍了,但是我始终觉得,写作者应该用作品和读者交流,读者最终认同的应该是你的作品,而不是你的美照,你的名气。

    比起当名作者,更要对得起的是自己的读者!读者不是傻子,你若不用心,读者其实可以从文字里感受出来,你的浮躁和随便,每一点都在你的文里显现。

    写了40万字后,我问自己:写文的意义,究竟是想为了数据能超越同榜作者许多?还是为了想吸引真正喜欢看你文的读者?

    我希望不管写了多少字,我都能不忘初心,这对于我来说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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