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台里播着孙燕姿的新歌《在,也不见》,林夕的词一如既往,缠绵悱恻,折磨听众的心尖儿。
“能错的都已错过
若能重演
是否会痛得更熟练。”
他们坐在公交车上,她看向窗外,他看着前方,静静的不说话。他偶尔转头看她一眼,想知道她在想什么......他知道他又伤害了她,清风拂过她散落在耳畔的碎发,像个化妆师不经意修饰了她的脸型,显得那么柔美让他有一丝恍惚。可惜他并不钟情她这样平凡的女生。
她看着窗外逃避这尴尬的气氛,似乎不说话慢慢的就可以忘却今天发生的事情。她骨子里是个高傲的小妞说不好听甚至有些自视甚高,在学校如果有男孩子告白,她第一反应是“你怎么敢喜欢我?”她知道自己不是漂亮女生,无法让男生青睐,但是她的才华和视野给她带来了一种奢侈品的气质,奢侈品岂是那些只逛得起批发市场的男生挑得起的,所以她也从来不羡慕班里招蜂引蝶的美女们。
他经历过一些事情。作为北京的孩子,他不读北京的学校,他排除了北京高校按照专业排名选择了西安交大也是很有个性,他的世界已经竖立起一栋墙,音乐电影书籍填满了这个空间,他按照自己的节奏生活着。他有理工男的实用加上文科男的博学及风度,招了不少女生注意和青睐,这其中就有那个“自视甚高”的她。
记得他们初次认识时,即使他很优秀,她对他如对其他男生一样无感,直到碰巧聊到一个乐队,聊到一本书,聊到一部电影,她瞬间被电击中了,全身的酥麻,她的Soul Mate......?
你知道有一件危险的事情吗?就是一对耳机分享MP3的音乐(那时手机还不智能),爱好的音乐风格如果完全展示给别人听,仿佛脱光了衣服给别人看,赤裸裸的剖出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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