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杭州保姆纵火案,还有之前的一些案件,都让觉得人性好可怕,不寒而栗。
他被判了二十年,许多人发文说江歌妈妈还有其他受伤害的家人都被判了无期,这说法不夸张。
没有比亲人逝去更大的打击了,何况这种非正常死亡。那些洞补不了,那些痂好不了。江歌妈妈说她自己在女儿死那天已是死人,我相信。我理解她的偏激,她心里的痛就算把凶手处死多少回都弥补不了,补偿不了,更何况有个人性弱点袒露、不断往江妈妈伤口散盐的刘鑫。
我假设了太多,却还是想象不出,处在同一情形下,我会怎样办。我在别人的文章下留言,说如果我被杀了,我希望凶手判无期。个人的一点经验告诉我,活比死难多了,如果要惩罚,我愿意诛心。
曾被轿车撞过,法律也不过如此,作为肇事者的成本太低了,他甚至说苏州一条人命八十万呢,把我撞死了还省事呢。
也许,这辈子我赚不到这么多钱,可是我还不想死呢。
法律哪里是万能的呢?道德也不是。
大家还是擦亮眼睛,照顾好自己。
生命脆弱,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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