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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多纯粹,几多折堕——读严歌苓《芳华》

几多纯粹,几多折堕——读严歌苓《芳华》

作者: 朦朦_Rebecca | 来源:发表于2017-12-22 16:28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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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冯小刚执导,黄轩等主演的《芳华》无疑是当下各大影院最炽手可热的电影。影片的上映过程几多波折,颇为不易,上线几天,观众好评如潮。但我还是选择先阅读严歌苓的原著小说,还没有看完整版的影片。严歌苓是一位善于洞察人性的作家,但导演在文学与电影艺术的转换过程中往往只会选取原著中自己感兴趣的部分,可能会失掉原著中的几分意味。相较而言,作家更敏锐,导演更宏观,职能不同,不分优劣。

            看完了原著小说,首先浮上心头的,是《红楼梦》式的“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也许优异的文学作品总是有许多相通之处,正值芳华的少男少女们在文工团舞动的青春也像极了宝玉与青春少女们在大观园里吟诗作画的诗意生活,而后大家各奔东西,落得一场“空”,最美的芳华,再也回不去了。虽说《芳华》所怀念的年代,并不是一个值得怀念的年代,但对于个体生命而言,他们将自己最美丽的青春芳华留给了那段岁月。无论热情还是迷惘,青春总是值得怀念的。

            而我现在在电脑前回顾《芳华》的点滴,想起我的一位大学老师在课堂上讲过的一席话。老师是60年代生人,童年时期历经了十年浩劫,“我们是喝着狼奶长大的一代人”,老师怀着满腔的愤懑以及现代知识分子的良知诉说着她的心声,他们终身都笼罩在时代遗留的罪孽感中难以释怀。这正印证了《芳华》中的那句:“我背叛你的时候,真觉得满腔正义。”人物是小说的灵魂,虽说这部小说有着鲜明的时代烙印,但我还是觉得探讨人物比探讨时代更加有意义。接下来我们来聊聊小说中两个主角,刘峰和何小曼(电影版改名为何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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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峰是文工团里的“活雷锋”,他虽然出身不好,但胜在是个能人,心灵手巧,任劳任怨。会做甜饼,会打沙发,天生热心肠,团里无论大事小事,都来找他,无论什么事他也都一一应允,沉浸在为集体奉献的幸福中。不仅这样,他还善良,他总是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任何一个人,包括大家都厌弃的何小曼。小曼父亲是个文人,在十年浩劫中被批斗至死,母亲带着小曼改嫁,寄人篱下,天性敏感自卑。再加上继父与生母在弟弟妹妹出世后越发感受不到她的存在,她为了逃脱这个家庭,考取了文工团。小曼由于天生的狐臭病,以及沉默寡言的性情而被大家嫌弃,所有的男兵都不愿意和她跳舞,但刘峰愿意和她一起。他是团里的道德模范,是大家学习的标兵,直到发生了“触摸事件”,使得他既定的无限光明的命运发生了惊天的逆转。按照刘峰原本的道路,他一身军功,一身荣誉。他是军队的先进个人,团队标兵,他兴许会被借调到干部进修学院,彻底翻身农奴把歌唱了。再不济,刘峰是个有手艺的人,聪明能干,就算被裁军,他也能靠自己的手艺吃饭。但由于“触摸事件”,这一切都不可能了。

            刘峰在情窦初开的年纪爱上了团里的独唱演员林丁丁,但林丁丁是一个内心骄傲,心气极高的姑娘,她一生的目标就是嫁给高干子弟,给部长做儿媳。因此,虽说她也像团里所有人一样,喜欢找刘峰帮忙,喜欢他的勤劳仗义。但若要谈到感情问题,林丁丁这样的女孩,是说死也不会看上平凡的刘峰的。在来之不易的两个人秘密相处的私人空间里,刘峰向林丁丁大胆告白,诉说着他对她的爱意,在情难自禁的情形下,他拥抱了林丁丁。林丁丁怀着愤怒推开他并惊声尖叫,并向组织告发了刘峰,说他“耍流氓”。这件事一时间让文工团上上下下的人惊愕不已,大家似乎都不相信一本正经的“活雷锋”也有这样平庸而猥琐的一面。他应该是个英雄,舍己为人,而不应该是和大家一样,只喜欢年轻美丽的女孩子。全团的人对刘峰展开了批斗大会,每个受过他恩惠的人都站上台对他的流氓行为展开严肃的批判,大家誓要和他划清界限。貌似全团只有何小曼没有上台批斗过他,因为在这里没有人重视她。

          这件事彻底改变了刘峰的命运轨迹,他被下放到军区作战。同样改变了命运轨迹的,还有何小曼,由于之前的事情,使得她对刘峰充满了感激,甚至,有了别样的情愫。刘峰临走,没有一个人来送他。只有何小曼站出来大声说,刘峰你明天什么时候走,我送你。何小曼站在刘峰即将离开的宿舍里,看着刘峰的一堆堆奖状奖品,她不知所措,却不想离开。直到刘峰委托她处理这些在如今看来一文不值的废品。她一直保存着刘峰的所有奖品,但始终不知道刘峰为什么抛弃了它们。在小说叙述者萧穗子眼中,他或许是这么想的:

          “你们把这些东西给我的时候多慷慨啊,好像这就是我需要的全部,可我想问你们要一点点人的感情,一点点真情,都是不行的;对我的真情呢,哪怕给予一点点承认,一点点尊重,都不行,你们就要叫“救命”,就要口诛笔伐,置之死地而后快。做雷锋当然光荣神圣,但这是份苦差,一种受戒,还是一种“阉割”,所有的奖品都是对阉割的慰问,对苦差的犒劳,都是一再地提醒和确认,你那么“雷锋”,那么有品,不准和我们一样凡俗,和我们一样受七情六欲污染。每一件奖品和奖状都是在他的光荣神圣上加的枷锁,为了他更加安全地光荣神圣下去,别来参与我们的小无耻、小罪过,别来分享我们不无肮脏的快乐。刘峰扔掉了那些奖品,等于扔掉了枷锁。”

          刘峰的遭遇,让人想起很多英雄人物一旦遇难,几乎所有人群起而攻之,争先恐后的落井下石。人们不能忍受英雄的瑕疵,或者说,英雄的落败看得人心里暗爽,有一种“不过如此”的快感。刘峰被下放军区,上了前线,参加了中越战争,在战场上负伤,断了一只胳膊,成了残疾人。何小曼在刘峰离开后不久也离开了文工团,被下放到了军区医院做护士。在一次救助中,何小曼背了一位受伤的伤员穿越了危险地带,使伤员得到了及时救治,她被立为榜样模范,在全军区发起先何小曼学习的活动。但她在目睹这一切后受了刺激,精神出了问题。因为她从小卑微,被人看不起,她从没经历过这样的阵仗,而且,这样的场景,让他联想到了刘峰。她反复地说我不是英雄,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刘峰在她住进精神病院时来看过她,但她不记得了。多年后,小曼回忆,当年竟然连刘峰都不认识了,可见病得多重。电影中有一段小曼在医院中,在月光下独舞的场景,很美。一辈子卑微的小曼,在这一刻找到了自己。

          改革开放后,文工团解散,一代人的生活和梦想就此瓦解,大家各奔东西,自谋出路。林丁丁如愿以偿攀上了高枝,但后来离婚出国了。有的人经商,有的人出国,有的人发财,有的人落魄。刘峰和何小曼无疑是他们中最落魄的。但他们共同拥有的美好青春,各自在他们每个人的心头发酵。

          刘峰后来做盗版图书生意,奔走他方,到过海南,又到过北京。他每日开着三轮车来回送书,穿梭在各个发廊和红灯区,他的车时常被城管扣留,还要他出面出钱去将车要回来。他结过婚的,有个女儿,留给山东老家的母亲养,他妻子貌似后来离开了他。他在海南试图拯救一个走在堕落边缘的发廊女,与她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后来这个发廊女卷了他的钱跑了。老年刘峰在侄子公司打工谋生,得了癌症,与何小曼重逢,两人相依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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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峰是个好人,一生善良,无论光荣还是潦倒都始终体面,无论身处什么位置,无论身体健康还是残缺都有追求,有信仰。但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什么呢?他的善良曾经使他成为英雄,成为“雷锋”的象征,但时代和集体将他的欲望情感阉割,众人享受他的善良却不认同他的纯粹,并怀着一种阴险的心态想要看他露出马脚。但他的纯粹并没有使他历经波折后沦为庸人,他始终坚持着自己做人的信条,直到他离开人间。

          但刘峰懂爱吗?这是我看完作品后最大的疑问。他的爱,永远地停止在了林丁丁那。自“触摸事件”后,刘峰的爱便死了。对于林丁丁,他的爱才是那种纯粹的爱,那时候的刘峰,是深刻地懂得爱的,但林丁丁并不爱他。他对于小惠,有疼惜,有关怀,劝她从良,告诉她“我吃糠咽菜都有你一口”,但小惠不愿吃糠咽菜,卷走他的财产就跑了。他不爱小惠,但需要她的身体。他不爱她,就是作伴。后来与小曼重逢,他也疼爱小曼,是心灵上的爱了,但身体不爱。可小曼明白,她的一生只爱这个善良得纯粹的男人。

            原著中写道:“时代有他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似乎刘峰的一生没有被埋没在平凡中。同时埋没于平凡中的还有一个能工巧匠的刘峰,一个翻跟头绝活的刘峰,一个情操人品高洁如圣徒的刘峰,一个旷世情种的刘峰。本来刘峰平凡善良是无妨的,偏偏用他的平凡来大做文章,偏偏无视他可能的非凡之处,抬杠说他平凡就够了,就伟大了,足够被推举上大理石基座。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天,他或许想到自己的一生,想到此生与林丁丁的错过,全因为他平凡,被塑成平凡的雕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强调他的平凡,定性他的平凡,才能确保那份平凡的不变,平凡了,才好使唤;对我们来说,平凡的刘峰真是好使唤。于是误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爱。”

          刘峰和何小曼,至死都保持朋友关系。

        《芳华》的结尾让我想起了《倾城之恋》的结尾,很像,又不像。刘峰不爱何小曼,但他们相依为命,彼此陪伴。范柳原也不爱白流苏,但香港的沦陷使他们明白身逢乱世,靠得住的只有腔子里这口气,和枕边的这个人。但刘峰和何小曼都是纯粹的人,但他们的依恋也同样是世俗的。范柳原和白流苏都是自私的人,但他们的陪伴使得他们学会了拥抱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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