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记得小时候,常唱不衰的是“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歌把传统教育通俗化,可谓深入脑海。
如今年过不惑了,也终于想明白了,捡到东西也是可以不交公滴,更是可以拿回家滴,比如气球…… 红色的气球是十天前傍晚遛弯时在小公园儿捡的,为了把它据为己有,害得我一晚上紧抓住柄端,更甚者,为了防止它不翼而飞,我只走了石子路,没敢玩器材就匆匆回家了……
因为那天是教师节,我原谅了把自己这种近乎傻冒的行为,并把这滚圆的可爱的小红球当作自己节日的福利。
今晚一出门又有大收获,马路上一个绿色的气球赫然映入眼帘~~~
当我奋不顾身地从穿梭的车流中救出它时,全然忘记了是否有人投来异样的目光……
我满心欢喜地把这一红一绿两个宝贝摆在窗台上,为它们合影。我很清楚,自己非疯不傻,思维神经还算正常,不寻常的是年已不惑却童心未泯。 是的,童心在,快乐就在,不知不觉又哼唱起那首老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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