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做人,还是觉得做人应该踏实一些好,所谓人情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吧。
最近我们想换高层房子住,就把以前的学区地铁大房子准备卖了,因为儿子也大了,即将要考大学,所谓的学区及地铁位置吸引点都没有什么意义了。
也因为房子大,的确不好出手,又遇到疫情,快小半年了才陆续有房客上门看房,这不,从去年开始到今年4月底才敲定卖家。
本身大房子就是比市场均价要低一些,而且又是多层的一楼位置,基本上是有二胎的或者要和父母一起居住的家庭才愿意置换买房。
也是因为自家要急着用卖房的现款贴进选新房,所以对老房子没有谈太多加价也就同意出手了。
和我们签合同买房的对方买家是一对刚三十出头的年轻夫妻,父母帮助带上幼儿园的孩子,所以置换房子。
夫妻俩算准备充足,手头竟然有85%的现金购房款,只贷款了部分公积金就可以全额接手房子了。
只是他们非常着急,说自己的房子转手了,年前要搬到新买的房中,所以为交房时间买家女方一直斤斤计较,最晚8月底这一天交,一直咬住不放。
终于还是我们退了一步,算是同意尽力在8月30日前准时交房。
就为这一天双方较真的也算是面红耳赤,甚至拖到晚上近11点才完成销售房屋合同的签订。
对于我们卖家来说,我们是需要现金购房,但是搬家也需要时间,买新房子和找房子过渡,或者装修都需要时间及过程呢,怎么可能说搬家就搬家呢,所以存在矛盾分歧成为必然的了。
问题的本质自然还是利益了,不管我们提前搬家交付房子,还是他们晚点接收房子,都是过渡期间产生的费用谁来承担的问题。
想到大家后面还是需要打照面,要有办产证,贷款,物业交接,我主动提出退一步,答应了会准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
可是实际到了交房的这个周末,真的是太混乱了。
新房子没交付住不进去,临时借用过渡居住的房子太小,大房子的东西又太多,家里老人都不舍得扔东西,真是搬也搬办不了。
真是两难,家人差点都不敢接房产中介的催促电话了。
最后鼓起勇气,我给买家发了短消息,询问可不可以延期2天再交房,实在房子东西太多,没法清理完毕。
没有想到的是,买家女方竟然回了电话,同情老人惜物之举,还同意我们多收拾一个礼拜,给我们充足的时间延迟交房。
太出呼意料了,这不是让我们捡到大便宜了,多了一周时间,处理未搬完的东西也卓卓有余了。
所以有时候,事情往往是成在适度,败在过度,误在失度。
做人时适度吃点亏,可能就会有时,意想不到的占到多点便宜。
做人,贵在大气,你让我一尺,我让你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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