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虎咬人事件在各大社交网站传得沸沸扬扬,本是吃瓜群众的我,忍不住也想说几句。人死虎亡,一个完全可以避免的悲剧就因为人不守规则而发生了。虎最是无辜,先是被圈养丧失自由,而后发现猎物出于本性去攻击,最后赔上了性命。
而那人呢,号称万物之灵的人,灵在心在脑,而不是在尖牙在利爪。为了逃掉一百多块的门票,无视警示牌,翻墙入散虎区。这是多么侥幸的心理,倘若那人在世,即便是千元万元的门票也不敢犯规。
有人议论说:他是打工仔,很穷,没有钱。“穷凶极恶”形容这种人很是贴切。但是这是讲究规则的社会,不是你穷就有理,你试试去饭店吃完饭说:“我很穷,没钱给!”从古到今,这种现象的常见结果是被揍一顿,而后被赶出去。这就是犯规的代价。
更为耐人寻味的是,家属说:“动物园的墙竟然能让人翻进去,自是你们的责任。”这话由动物园说出来的话,是好话,他管理确实存在漏洞,需要负责任。但由家属说出,觉得有点恶心了。如果动物园用的是电网,在有警示的前提下,那人一触碰被电死了,结果又是院方的责任。对于这种本位主义者,错的永远在对方。
我们用管理的角度来分析分析这件事,从“人、物、法、环”再次寻找主要原因。先说人,因为他不买票,翻了墙,不幸被老虎咬了。再到物,就是刚好有老虎出没了。然后法,规章制度不够严谨,警示不够明显。环,就是环境了,也就是家属所谓的围墙不应能让人翻进去。
显而易见,如果人不进去,悲剧就不会发生,也就是这一定是主要原因。至于其他三个,对于这种人,即便完善至近乎完美,依旧会被钻空子。换一个说法,他不被老虎咬,也很有可能被车撞,或是被水淹。这就是代价,蔑视规则,终究难逃一死。
至于家属的说法,我想到一个无耻的强奸犯说:“谁让她穿得那么暴露!"
阿尼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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