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她来了。
不是来看我,过来陪她的儿子过六一。
她说,顺便过来看看你。
我说,晚上请你吃饭吧,把儿子也带上。
她说,好。
几年不见,她还是老样子,倒是儿子已经长成了半大小子。这次不用妈妈提醒,小伙子很有礼貌地主动叫我叔叔。
菜上齐了,都是她爱吃的,还有她儿子爱吃的。
她说,你都还记得?眼里似乎有些感动。
有些事,不用刻意去记,却已深藏在心底。
记得第一次见面,她也带着儿子。在蛋糕店里,我喂完她儿子,顺手喂她。
她一脸愕然,我才惊觉自己的唐突……
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
她对我的初印象特别好,觉得我有爱心,也没有想象中那么色。
我有些无语,带那么大个电灯泡,我还能有什么想法?
后面的情节,有些老套,无非是缠绵缠绵再缠绵……
时光不老,我们已散,再见还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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