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做,不要做,又要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摇摆不定,一生充满矛盾。”——贺拉斯
作者丨谢丹儒
摄影丨刘家琛
来源丨最后一米阳光
1.
当我们说一个人“势利”的时候,不要忘了我们也正是在以现实的批判以同样势利的眼光在给他作出定义。所以,站在局外人的视角,我们和他本质上也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势利的人。
可实际上呢?
我们对别人的认识也许远不如对自己认识得深刻。我们应该清楚自己并不是这样的人,所以,也许别人也未必是这样的人。
既然如此,“不要妄下判断”。我认为这一点对任何人都适用。
原因是,我们的情感、认识、知识、经验、阅历、思维等这些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构建和支撑我们作出判断的种种,它们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往往,我们作出判断所依据的并非以理性、客观作为标准,更多时候,我们根据我们的情感作出判断,并以自身为标准进行检验。这也就是说,它们未必是正确的、理性的、客观的,当然更不见得是真实的。
那么,真实是什么呢?又是否存在绝对的真实呢?
答案显而易见。我们只能从相对意义上去寻找真实,绝对真实是没有的,也是不可能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真的了解自己吗?无论处于何时何地,以及无论面对怎样的处境,我们都能够始终如一地做自己吗?又凭什么认为这就是做自己呢?
话说,如果我们知道自己是怎样的一个人,那么,势必我们也应该清楚自己身上具备的种种属性了。如此一来,我们还能一如既往地做自己吗?比如我们所厌恶的,或自认为所厌恶的部分,我们洞见了这一部分,我们难道不会想着改变它从而变得更好?比如我们所欣赏的,自认为身上所具备的优点,我们洞见了这一部分,我们难道不会想着将它延长,甚至恨不得将人生的全部都倾注其中?确实,如果我们能够提前预知到这些,谁又能忍住不去改变的冲动呢?反正我是做不到。
如此一来,我们真的了解自己吗?或者说,人真的能被了解吗?了解一个人的全部?
如果真是这样,你还会是现在的你吗?
2.
很多时候,我们都说“做自己”,做自己就好。
可是,如果不去比较,就像不照镜子,谁也看不见自己。
那该怎么办呢?
以史为鉴,以人为镜,以社会主流思想为参照,以万事万物为观照,看见自己之外的范围,从而确定自己所处的位置、要通往的方向,这样才是做自己呀!而不是什么也不改变、什么也不了解。
这一点和“无为”是一样的。它是以无为自证有为,所以就有了那句“有所为有所不为”。然后,从有所不为中,我们得以确定“无为”的存在。
这就像以无名自证有名是一样的。它不是绝对意义上独立的,更不是单独成立的。
这里面其实就涉及一个“真实”的概念。要知道绝对真实是不存在的,也是不可能的,它只能从相对意义中去认识真实。
比如我们常常比喻人生如梦。如果让你一直做梦你肯定是不愿意的,因为这让人感觉空虚、空洞、空无。而生活给了你施展身手的空间,但又不全部都让你拥有,这样一来,生活相较于梦而言,还是生活更可爱一些。这就是相对真实了。人其实也是一样的。
人往往是不够彻底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就像想要和得到之间的距离,得到和需要之间的距离,它是永远存在距离的。
就比如我,我想要简单的生活。而简单从哪里来呢?从复杂中来。没有复杂,何以见得它是简单的呢?但是生活,我们可以想见,它既可以是复杂的,也可以是相对简单的,它有时简单,有时又很复杂。加之人往往又是不够彻底的。所以,我们既做不到最复杂,也做不到最简单,于是,就有了这人生的种种,时而复杂时而简单。只是我觉得简单更好些、更符合我的意志。而这个“觉得”就是从相对意义上得来的,是从复杂中得以确定的。
这一点,有点像吃苹果。如果只吃苹果,不吃别的果子,或不吃其他的,我们能知道苹果是什么味道吗?不知道的,既不知道也就更无法确定了。而我们知道苹果是酸甜的,不正是吃过了种种酸的甜的苦的辣的种种味道,以及其他果子,从而确定这苹果是酸甜而不是苦辣,从而确定这是苹果而不是西瓜或其他果子?
所以,对于人而言,所谓绝对真实是没有的,是不存在的,也是不可能的。简单说,只要你还是人,关于人的种种就在你身上存在着。
我的忠告是,别去追寻那绝对的真实,去追寻相对真实才更符合人的意志和志趣,以及更容易幸福。
诚如木心先生所言:“生命好在无意义,才容得下各自赋予意义。假如生命是有意义的,这个意义却不合我的志趣,那才尴尬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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