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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 | 《血色浪漫》之钟跃民和三个妹子

煮酒 | 《血色浪漫》之钟跃民和三个妹子

作者: 除不尽的七 | 来源:发表于2020-05-07 20:48 被阅读0次

    《血色浪漫》大概是我贫瘠的书籍阅读量中,最爱的一本了。不知道贫瘠这个词儿用对了没。

    我热爱它的理由有很多很多。最初是从电视剧开始的。当年(这么说好像显得我有点儿老,其实我今年十八岁)被刘烨饰演的钟跃民迷得五迷三道儿,连QQ昵称都改成了向跃民,然后一爱就是很多年。

    起初我只是喜欢男主那忠于自我的无法无天罢了。然而每几年重读一次,每次都有不同的感悟。如果真要让我把对血色浪漫的想法都写下来,大概能写一个小小的系列吧。

    不过我是个空想的巨人,动笔的矮子。可能这就是我爱钟跃民的原因吧,感觉能给自己的“无法无天”找到一个倍儿棒的借口。

    用钟跃民,确切地说是作者大人的话来说:

    他觉得,世上有一种无法无天的生活方式,它未必适合所有人,但对钟跃民个人来说,是比较合适的。

    都梁《血色浪漫》

    今天先说说钟跃民的爱情吧。

    青春初恋周晓白,灵魂伴侣秦岭,高级合伙人高玥。

    钟跃民最爱谁?

    你,又是谁?

    《血色浪漫》剧照

    初次看电视剧的时候,我好像还是一个初中女生(别误会,现在我依然是女生)。那时候的我怎么都想不明白:钟跃民为什么不喜欢周晓白?那时候的我还没学会“意难平”这个词儿,但是我真的挺“意难平”的。

    周晓白,无论是电视剧里还是书里,都是钟跃民喜欢的第一个女性,是十几岁的他,受袁军、郑桐等人的激将法,强行“拍婆子”拍到的女性。他拍婆子拍得很有技巧了,拿出奥斯卡影帝般的演技,一本正经地问:

    “哎哟,这不是表妹吗,怎么在这儿碰上啦?得有两年没见了,姨和姨夫好吗?” 

    都梁《血色浪漫》

    给人见惯了小流氓拍婆子的周晓白和罗芸都整蒙圈了,问:“谁是你表妹?”

    《血色浪漫》剧照

    比那上来就死皮赖咧地跟姑娘说咱俩小时候一个幼儿园,还一起玩过老鹰抓小鸡儿,非说世道不安全的名义送人家姑娘回家,惹得人姑娘指着他说“我怕的就是你”的袁军,那真是高明多了。

    哇,这种乖乖女被长得帅的坏男孩儿搭讪的情节,放到2020年的网文里,也总是有可能惹得一群小粉丝儿“啊啊啊啊啊”地尖叫的吧?

    正如当年看什么《那小子真帅》《狼的诱惑》的我自己。

    有句话说得好:一见杨过误终生。我觉得周晓白也没好到哪里去,至少人杨过没死皮赖咧地勾搭人郭襄妹子吧?不好意思,没看过原著,说错了的话麻烦指正一下。人周晓白那真是好好地走在路上硬被狗熊掰了苞米的。

    “要是你不想要这个棒子,最好别掰它,让它好好长着,等愿意要它的人来掰。”  

    郑桐坏笑了一声:“真是典型的女人式思维,可还有这么种情况,狗熊本来不在意,因为对狗熊而言,掰棒子本是一种嗜好,并不一定要吃,就算是掰着玩吧,可有的棒子却当了真,主动把脑袋伸过去,狗熊当然来者不拒,于是棒子就进一步提出要求,要狗熊停止掰棒子的嗜好,一辈子只吃这一根棒子。狗熊当然做不到。” 

    周晓白笑骂道:“郑桐,你这是在拐着弯儿地挖苦我吧?几年没见了,你还这么坏。”

    都梁《血色浪漫》

    得,还成棒子的错儿了?你说说气不气人吧,连21世纪的女同胞的我,都想跳进去指着郑桐和钟跃民说一句:“你们简直一丘之貉!”顺便抄起旁边的盘子呀碗呀啥的砸过去,碎碎平安。

    所以那时的我,真是心疼周晓白啊。我多希望钟跃民和周晓白能“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啊。这些都是后话。

    周晓白永远忘不了她和钟跃民相处的那段日子,那真是段美好的时光,她的初恋,她的激情,都永久地留在那段青春的回忆中。

    都梁《血色浪漫》

    之后场景一换,顽主钟跃民就不得不响应号召,跑到"可怜无定河边骨"的陕北插队去了。走之前人就跟要光荣入伍的周副司令之女周晓白说了:晓白,咱随缘吧。

    然后就跟郑桐去了陕北,摇身一变成了丐帮帮主,一边要着饭一边唱着陕北民歌儿,然后就把人唱着陕北民歌儿的大姑娘秦岭,给骗到手了。

    只需要一首对陕北民歌儿的功夫,真正的“能不能给我一首歌的时间”。

    这里本来应该有视频,但我不会弄。

    钟跃民秦岭对歌- 《血色浪漫》插曲信天游

    可是作为带有主角光环的钟跃民,岂能在陕北插一辈子队,当一辈子丐帮帮主呢?这绝对没什么不敬的意思,毕竟丐帮帮主,那可不是谁都能当的。于是在县城里打架碰上的马叔叔,就把他整最牛的部队C军里当兵去了。

    钟跃民舍不得唱着陕北民歌的秦岭啊,要带着他心爱的秦岭一起走,不然这兵他就不当了。可是马叔叔说了,你还能得不行了,为了个儿女情长你就自毁前程了,你咋不上天,你还配当钟山岳的儿子吗?!当然人马叔叔原话不是这么说的,反正就这么个意思。

    钟跃民就乖乖地了。于是就有了后来的我非常喜欢的一段话:

    《血色浪漫》剧照

    小说原文,也很精彩。

    秦岭说:“跃民,能在这穷乡僻壤和你相识,还能和你谈谈音乐,谈谈人生,我挺知足的。我得承认,我还是不够洒脱,尽管我们以前谈论过分别,我也表明过自己对分别的态度,可是我没想到分别会来得这样快。当这一刻真正来临的时候,我还真舍不得你了,这说明我还没有真正成熟起来,我们还是太年轻,还是有些儿女情长。其实咱们心里都清楚,你我早晚会分手的。”

    都梁《血色浪漫》

    “跃民,你是个男人,你要去做男人应该做的事,你不是喜欢玩吗?那么我告诉你,你应该去开辟一个新的天地了,也许你会遇到很多好玩的事,人生不过是一连串的游戏所构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只要你不妨害社会和他人,游戏人生也是一种不错的生活方式。从这点上看,我们是有共同语言的,因为我们都不喜欢平庸的生活。”      

    钟跃民苦笑一声:“秦岭,如果能让我选择的话,你猜我现在最想过什么样的生活?”  

    秦岭善解人意地说:“我知道,你想把我们交往的过程再延长一些,是吗?”      

    “是的,你我住在一个破窑洞里,过一段男耕女织的日子,没饭吃了,我们就唱着信天游去讨饭。”

    都梁《血色浪漫》

    一句话,秦岭比钟跃民还看得开。她一针见血地指出钟跃民的游戏人生,陪他玩儿一遭。什么天长地久,你该走就走吧,我连一个字儿都不会拦。

    而且,我连你的信都不回。

    唯一使他牵肠挂肚的是秦岭,当兵以后他至少给秦岭写过十几封信,秦岭却从不回信。这个女孩子可真够绝的,钟跃民怎么也想不通,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清醒理智的姑娘,她简直是个谜。

    都梁《血色浪漫》

    到这里,女同胞们可以拿笔,划划重点了。这绝对是欲擒故纵的超高阶范本儿,放浪不羁的钟跃民,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对秦岭念念不忘了好多年。

    可人秦岭这态度,那是装不出来的。人打心眼儿里就是这么想的。哪怕是多年后,她还是跟周晓白说:我不会和钟跃民结婚的。

    看人这理智劲儿。

    忍不住放一段电视剧里秦岭唱的歌儿,唱的钟跃民是,那个,老泪纵横啊。

    (不好意思,公众号里能放,这里不行)

    所以周晓白输了。明明她漂亮、家世优越、对钟跃民爱得彻底爱得死去活来,她还是输了。输在她的轴,输在她还没怎么样就要跟想要游戏人生的钟跃民绑在一起一生一世永不分离。

    这简直要把游戏人生的钟跃民给吓死了。

    《血色浪漫》剧照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就要骂了:钟跃民这个渣男,简直是渣,无敌渣,渣破了天儿。对此,我不发表看法。我真是聪明。但我想客观地说个事儿,就是只就事儿不论事儿的那种。算了,我还是别说了,我直接上原文吧。

    老人家说得好,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周晓白一认真,钟跃民就有点儿怕了。他愤愤地想,如今的小妞儿们怎么都这样,要不就把你当成流氓不搭理你,要不就不由分说哭着喊着非把这辈子交给你,太极端了,弄得男人们简直没有安全感。

    此时周晓白的面容在黑暗中浮现,真有点儿雾里看花的感觉,她的身影在雾中时隐时现。钟跃民承认自己还是挺喜欢她的,问题是周晓白离他实在太远了,他根本够不着,既然命运把他抛在这穷乡僻壤,他就该认命。

    都梁《血色浪漫》

    钟跃民琢磨,要是他写信告诉周晓白,装作很高尚地提出分手,理由是两人的地位太悬殊,他不愿耽误对方的前途,这样恐怕显得太虚伪,肯定会招骂,人家都没嫌你,你自己装什么孙子?不如老老实实承认自己爱上了别人,如此一来,性质便发生了变化,不是怕钟跃民耽误了周晓白的前途,而是怕周晓白耽误了钟跃民的前途。钟跃民深知恋爱中的女人往往都有些献身精神,譬如你得了绝症,于是很高尚地向恋人提出分手,理由是不愿意耽误了她,那你放心,她非哭着喊着和你终身相伴不可,你等于给她提供了一个表现高尚情操的机会。与其如此,不如反其道而行之,钟跃民要明白地告诉周晓白,希望她不要耽误了钟跃民的美好前途,这样效果可能会好一些。

    都梁《血色浪漫》

    《血色浪漫》剧照

    回到秦岭,她和钟跃民,毕竟还是灵魂相通的,至少在那片土地上。

    就像她说的那段话:

    人总要有些梦想,人生最重要的是体验,是过程。去年有支外国登山队在攀登珠穆朗玛峰时遇到雪崩,登山队员全部遇难了。有人认为他们的死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无论你是否登上顶峰,都不会给人类的实际生活带来任何改变。可我却为这些运动员哭了,我相信他们是因为心灵深处的呼唤而踏上征途的,我也相信他们在迈出第一步的时候已料到这可能就是一条不归路。但没有什么可以阻止雪山对他们的召唤,因为那就是他们心中的终极精神世界。他们是为梦想而死的,他们一定拥有许许多多美好和纯粹的体验,他们不该有遗憾。泰戈尔说,过于功利的人生就像把无柄的刀子,也许很有用,可是太不可爱了。在我们的生命中,是需要一些纯粹的本质的体验、最初的体验的。

    都梁《血色浪漫》

    这简直就是钟跃民说的话。

    可是,所谓的灵魂伴侣,soulmate,一定会相伴一生吗?随着钟跃民结束插队,去当兵:

    秦岭的歌声真使钟跃民柔肠百转,歌声在苍凉的黄土沟壑间飘散……钟跃民觉得一阵恍惚,一时竟不知身在何处,他感到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痛苦,他要失去这个姑娘了。

    都梁《血色浪漫》

    看看没那么soulmate的高玥吧。人高玥就真没白姓高,那真是高。

    高玥是在复员干部分配工作的时候遇上钟跃民的,然后就被忽悠着干了“煎饼托拉斯”。真的,才刚认识哎。我真挺佩服高玥的,这事儿,我觉得就算是秦岭,也未必干得出来。至于将军院里爱钟跃民爱得死去活来的周晓白,我个人觉着也悬之又悬。

    人高玥说了,首先,你正营级干部,不能跟我耍什么上下级威风;其次,你别跟我倚老卖老;最后,你会摊煎饼我也会,咱五五开,你别想讹我。

    啊,说到这里,忍不住要插入咱正营级干部钟跃民同志的一则笑话。

    钟跃民一把抓住烤白薯的推车的手,把他的四根手指向下一撅。      

    烤白薯的疼得大叫起来:“哎哟,你松手……”      

    钟跃民笑道:“俺不松手,谁让你欺负俺?俺不会打架,就会撅人指头,看你能咋的?”      

    高玥笑着说:“跃民,你松开人家,别把人家手指弄伤了。”     

     “俺不,他得向俺赔礼道歉,要不赔俺两块烤白薯,俺就不松手。”      

    烤白薯的开始求饶了:“哎哟,老哥,你轻点儿,俺指头快断啦,你松开俺……”      

    “那你给俺烤白薯……”

    都梁《血色浪漫》

    这也就是看小说,这要是我身边的人,我大概又要被气吐血,还是那种又好气又好笑的那种吐血。这大概就是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吧。

    如果高玥的高,仅仅是这么一丁点儿,那她还真降不住钟跃民,她还有:

    你嫌我过问那个漂亮的女军官跟你的过去打探你的隐私了,行,我跟你道歉,但是你也得为你的轻浮跟我道歉。

    你整天香车美女是不是?行,我就看着你一天天香车美女。

    你从监狱里体验完人生落魄了是吧?没事儿。我悄悄咪咪地想方设法儿开了个饭馆儿。不过这社会上坏人多,人家一个女孩子应付不来,你来给我帮个忙保护保护我。你当经理,我当老板,但是我这个老板听经理的。

    你可别误会,我可没想着跟你领那一张纸,咱就是试试,没准儿哪天我先嫌你老态龙钟把你给踹了,你可千万别有思想负担,自我感觉太良好。那首歌儿咋唱的来着?别那么骄傲,我随时可能走掉,我的手你还没有牵到。夜太长月光一定会冷掉。

    你朋友生病要用钱?行,抽屉里钱你都拿走,你想把这饭馆卖了都行,反正人命关天,你爱咋咋地,不用问我。

    你嫌天天呆饭馆里无聊了想去探险?行。我不拦着。我看那大沙漠挺好挺神秘的,你可以上那去找找那消失的城市。

    你想把你那些插队的知青朋友们都请来,美其名曰让他们给你帮忙,实际上是你帮他们找人生的希望,行,你说了算。

    你又要去可可西里保护藏羚羊了?行吧,那我还能咋的,我追过去呗。

    ……

    《血色浪漫》剧照

    说真的,别看我喜欢血色浪漫喜欢得不行不行的,喜欢钟跃民喜欢得不行不行的,这要真搁我身上,我没准要被气死过去好几个来回。说不定逢人就要痛斥一下钟跃民的不是,争取把自己活成祥林嫂似的人物,永垂网络史。

    所以喜欢这种事情,是可以双标滴。

    反正呢,尽管书上和电视剧里,都没演钟跃民和高玥手牵着手一起走步入婚姻殿堂的情节,但,这还需要演么?

    我真是对高明的高玥,五体投地。她最高明就高明在,她的高明,毫无矫揉造作。

    “我早就发现你不是个拜金主义者,只不过有时装得特别贪婪,比如你开出租车时喜欢拉野鸳鸯,多挣个一两百元就美得找不着北,别人都以为你特别喜欢钱,我可不这样看,其实你喜欢的是一种随心所欲的生活方式,只要有剌激,有新鲜感,你就有激情,有创造力。我发现你无论干什么都很‘入戏’,只忠实于自己的感受,根本不考虑别人的想法,无论是卖煎饼还是开出租车,无论是当大公司经理还是当个小饭馆的老板,你都玩得兴致勃勃。你不会用毕生的精力去追求金钱,你会觉得这样过一生毫无意义,你宁可降低消费水平,用不多的钱去满足自己的生活方式,你对于金钱的态度仅此而已。我说得对吗,钟跃民先生?”

    都梁《血色浪漫》

    所以,怎么说呢?以我截至目前有限的人生阅历来看:

    周晓白爱钟跃民的有趣,但你要把他们相遇的时间往后推推,让周晓白再成熟点儿,她可能真不一定爱上钟跃民。这是时间的魅力。

    秦岭被钟跃民的陕北民歌和游戏人生的气质所吸引,她懂他。无论是在那寂寞的陕北,还是若干年后重逢的北京,她都会陪他走一段。但是她不会嫁给一个和自己想法极其相似的他。

    高玥呢?以前我觉得,她既比不上周晓白的家世背景、高贵气质,也比不上秦岭的独特灵魂、理智洒脱。她好像太普通了,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喜欢钟跃民的小迷妹。可是,如今的我再看,却觉得,周晓白的任性好做,秦岭的洒脱好像也没那么难,因为她们人生的主角,还是偏向自己。她们都懂钟跃民。

    可是爱情最难的,不是懂,和说一说的理解。

    而高玥,她是真的,在用她的智慧,经营着一段良好的关系。不仅有百分之千的理解,更有在理解基础之上的,百分之万的接纳。

    啊,我想起从武志红的书里学到的理论:

    性格在关系中形成,在关系中展现,在关系中改变,还有可能在关系中疗愈。

    感觉有点儿强行升华的嫌疑。

    写到这里,我看了一眼表,两点半了。

    其实,我本来,是想写写这小说里关于人生的意义的。没想到写了五千多字儿了,才大概写了个钟跃民的爱情史。

    算了,来日方长,改日(月?年?)我再说吧。

    最后依然是谢谢你,竟然看到了最后。

    哦,对了,有人问我,那你是她们三个中的谁?

    呵呵。不好意思,我就是我,不一样的花火。

    抱拳,告辞。

    江湖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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