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会生气,为同人女的自带镣铐而生气。
之前大概有提过,我几乎磕不到官配。真情实感磕过的cp以百计数,官配甚至凑不齐一只手。
并非是因为我对作品有意见,相反我很喜欢。如果作品不优秀,个人就很难磕下cp。
只是对于一些情节与人物,我会习惯性把自己的思维代入进去,甚至凌驾于作者的思维之上。
我认为这个人物设计的好/不好,情节合理/不合理,两个人在一起会/不会有未来。
官配能反应作者的恋爱观,但认同作品,不一定代表就和作者的恋爱观相同啊。恋爱观又不是三观。
我不喜欢这对官配,代表此处作者的恋爱观与我有违,磕那对非官配,是因为我的恋爱观告诉我这两人比较相性。我为非官配产粮,侧面上也反应我对作者笔下的角色与作品的喜欢。
从古代同人小说里翻找,也有不少非官配作品。众所周知的金瓶梅,不就拆了武大郎和潘金莲的cp嘛。
非官配为作品提供一条新思路,为作者提供名声与金钱利益,为什么会认为不磕官配,喜欢非官配就是不尊重作者呢?
甚至连原作tag也不能打?然而,同人创作如果不打原作tag,就是默认原创。往重来说,是要承担版权责任的。
去非官配tag里闹事的官配党,只是一群恃强凌弱的人罢了。甚至不能明白,强势的力量是否真正站在己方。
热血作品里刷cp很影响观感,我以我b站一连串的弹幕屏蔽词担保,表示无比赞同。
但问题是,我算作者,或者说作品的什么呢?你以什么样的身份规定禁止在热血作品里刷cp?以作者的身份?企业的身份?同人大触的身份?还是以仅仅一个普通的小读者的身份?
你的禁令,或者说。你的号召,众人是否都有遵守的必要?
很难界定。只说现状吧。目前的二次元圈,尊重隐形规则是必须的。如果不遵守,必然会被圈子排斥。这些规则大部分是有利于观感的(如不在原曲下刷cp手书)。
倘若“非官配不许打原作tag”这一观点成为了大众主流会是什么情况?当官配对非官配赶尽杀绝,大众主流对小众文化进行无限度的摧残变得合理时,作为同属于亚文化的一种小众文化——同人文化,会有什么样的未来呢?
没必要分三六九等,相聚只是因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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