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这件事,挺反人性的。
爱情需要投入和尽兴,人类的天性是多疑与贪心。
凡人的感情,只是一个气泡,虚幻又美丽,谁也谁不准哪天会突然破裂。破了,就散了。即便再缤纷美丽,想来也难以破镜重圆。
有人说,那至少也曾经轰轰烈烈地爱过、付出过啊,深存在记忆里也是美好的。
但相对的,所经历的美好,亦不过是潜伏的伤痕,一不小心就撕心裂肺,让过往的脆弱暴露无遗。
不过,感觉用轰轰烈烈来形容爱过这件事真是太贴切了,有点像飞蛾扑火。闷头飞进火海,奋不顾身的,最后“嗤”的一声,只发出一丁点响声就已经死翘翘了。
这死的太不值了,简直有些惨烈。
所以,大多数的所谓的轰轰烈烈只是掩着眼泪在偷笑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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