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一件事的发生是偶然的。决定做一件事也是无意识的。
我记得,就是从那次莫名其妙的晕倒之后,去医院也检查不出所以然。父母担心,自己也害怕。
于是,决定健身吧!身体强壮,能消灭九成的疾病。
跑步,是最经济实用的健身项目。当然也就成为了首选。
没有什么特殊的仪式,没有什么特别的方法。就这样开始跑了。每天上班前,一公里,两公里的增加。后来确定为每天三公里。因为住的地方离上班的地方刚好三公里。
于是,变成了每天跑步上班。周末或者休息的时候,加个大餐,跑它个二十二公里。所以,跑了几次半马,有挑战全程马拉松的想法,但又不敢去尝试。害怕自己跑晕倒了没人扶。姑且作为一个梦想和目标留在心底,找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来完成它。
慢慢的,喜欢上了跑步。喜欢那大汗淋漓的感觉,也很享受那个感觉。戴着耳机,大脑清晰了又模糊,而又一片空白,也可天马行空。不必理会周围的世界。任凭汗水从脸颊滑落,打湿了衣裳。
汗滴滴入眼睛,很难受,犹如进了辣椒水。那有如何?就让泪水混着汗水往下流,我就当它是对自己最好的奖赏!
当跑过十公里以后,慢慢的,意识开始有点模糊。有时觉得灵魂和躯体是分开的,不同步。很累,腿很酸,心里想停下来找个地方坐坐。却又停不下来,这个时候是腿在跑,它似乎不受大脑控制了。脚步停不下来,那就让它带着大脑往前冲。就这样,过了一公里又一公里,耳机里传来跑步软件里的声音,“恭喜你,战胜了半程马拉松!”
那一刻,我想停下来,慢走几分钟。因为腿真的很酸,很软,也很累。
很多同事知道我跑步上班的时候,都劝我,上班那么累,还跑步,搞个车代步啊!也有笑话我的。我只是笑笑,未曾解释。“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看吧,去年一整个夏天,那么热的天,我都跑过来了。冬天,冷,也跑过来了。而今,一年多了。
好不容易,找个想要一直坚持做下去的事情。就不必理会旁人的言语。
乐在其中,即可!
加油吧!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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