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给的情书,你给的宠爱
茫茫人海,遇上你,与其说偶然,不如说是缘分,我更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安排。我一直在等生命中的那个女孩,直到遇见你后,我知道,大概是对了。
第一天见你的场景也都历历在目。我当时犹豫再三都不敢牵你的手,即便你就站在我身边,那么近那么真。我生怕惊走了上天赐予我的公主!直到晚上,我的心告诉我,再不牵就走了。当我们十指相扣而你依偎在我怀里时,我大概知道恋爱的感觉了。着实难用言语形容它的美好!
和你在一起后,我的回忆一次比一次甜蜜,时常在梦中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我的爱一次比一次浓烈,爱的那么真!那么甜!
还记得我们初次接吻的那个晚上吗?我记得。那是周六,我们坐在天印湖边。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场面一度陷入僵局。你故意让我听北大活的动静转移注意力,我也只敢让你倚在我肩上看着湖面。一直到快离开的时候,我鼓起勇气说,我能吻你吗?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在想,我是何其有幸能认识你!或许也真的如你所说,我一定是上辈子做了太多的好事。
自此以后,我爱上了每次吻你的感觉,随着我舌头的深入,仿佛我们的心也在不断靠近。终于体会到了爱情,每天都控制不住自己,满脑子都是你。心情好就忍不住和你分享,难过时和你聊聊顿时就轻松很多。甚至有时你没有及时回我的消息,我都会不自主的问我自己是不是犯什么错误了。
心中再也容不下别人,已经没有多余的位置了。常常会因为想你而忘记一些事,甚至走在路上也都魂不守舍的。曾几何时,我嘲笑过那些陷入爱情的傻子,殊不知现在的自己有过之而无不及。许是爱的深的人都这样吧!
说实话,当你说以前收情书的时候我一愣,有点不知所措,似乎每个男孩都应该有过的经历我还真没写过。也看过百度的范文,我想,如果直接抄那上面的东西那还不如不写。可着实文采有限,比不得某人呐,我字也丑,不说啦不说啦,说到这个就气,某人的字简直不要太漂亮了!
好啦,本宝宝的处女作(情书)也算是交待啦。很庆幸遇到你,也很乐意把我人生中众多的第一次都交给你!
爱你,芳芳!
你的仲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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