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读毛姆的书《刀锋》。之所以选择这本书,首先源于我比较喜欢毛姆,其次是看这本书的读者推荐度很高。
初次结识毛姆,是因为他的那本《月亮与六便士》,不说别的,光是这个题目就足够吸引我,于是顺一口气读完了这个故事。
文中主角斯特里克兰德本是一个证券经纪人,有着足够高的社会地位,有着幸福的家庭。能拥有这些,本是件让人引以为傲的事,可是斯特里克兰德却决绝地放弃了,而选择去巴黎追逐自己作画的梦想。
为了作画,他饥寒交迫、流离失所、甚至去做苦力,即便这样,他也从没有放弃过自己的梦想。
通过这个故事,我觉得毛姆这个作家非常特别,他是一个审视灵魂、更看重精神世界的一个人,这让我对他突然心生好感。
滚滚红尘之中,有人匍匐在生活的蹂躏之下,一心追求“六便士”带给自己饱腹的实惠,而有的人却更愿意守望天上的“月亮”。
是啊,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一样,不管哪一种选择,都应该被理解和尊重。
现在读了《刀锋》,当初次翻读这本书书,我的心里有着满满的期待,我以为《刀锋》里面会有比上一本更能牵扯我的东西,那东西一定能给予我更多的滋养。
没想到这本书节奏很慢很慢,好长时间你都没有弄明白主人公是谁,它就像在一个很长的时间轴上面,平淡地记叙了几个旧相识的日常和经历。
直到快到中间的部分,才知道那个所谓的主人公是拉里,可是这个人又极少出现,作者把大量的笔墨都用在那几个次要人物身上,只是中间穿插一些拉里的事情。
故事我还没读完,说实话,读到这里,有点失望,更有不甘。不知道结尾会不会反转,给人惊喜,非常期待,明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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