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读书我想到一个词——洗尽铅华。
这个词来自一首诗,这样写道:人生不在初相逢,洗尽铅华也从容。年少都有凌云志,平凡一生也英雄。形容一个人没有耀眼的光环也能坦然面对,从容不张。
很多时候我都希望自己面对困境时,用一种成熟从容的面貌和态度泰然处事,于波涛汹涌的骇浪间,不慌不忙的划着小船,在星光照亮下前进。可殊不知当迈开脚踏上船开始,内心是积攒了多少的经纶智慧,岁月消耗,才遇到波涛时稳坐不乱。
有人说,你走过的路,看过的书都显示在你的气质里。那些字字珠玑我们曾经目目浏览,看在眼里,记在心底,流淌在血液里,挥洒在弹指间,倾住在谈吐里。伤心时说一句: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而不只是说,我的心好痛;开怀时说一句: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而不是只会哈哈哈哈。
遇到过很多的人,标榜自己喜欢读书,自己的书架上、枕头边一堆堆,一摞摞,可再一看都是新的。喜欢读书大概是个褒义词,在一定意义上表现为“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韵味,所以我们都愿意去喜欢读书,看上去有知识。买书是为了摆设吗?不,大部分人是真心想去阅读,去提升自己的,但是三分钟的热度被漫长的枯燥打败,于是放下书本,又开始刷微博,看电视去了。所以洗尽铅华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有个重要的东西叫做坚持。
给自己定一个小目标,21天,每天一个小时的阅读。等时间到了自然会有另一番感悟。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