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套路无处不在。任何行业,任何领域都有自己的运行方式。就算在同一个行业内也可能有多种不同的日常操作,不同的套路。
医药行业中,各个企业的运作也不尽相同,不只是因为药品的分类不同,面对的目标人群不一样,就算同一类别下,也因为使用场景不同,使用途径不一样而不同。
套路不全是损人的招数,很多也是无害的战术,因此不应该全算贬义。不过大多时候它也算不上褒义词。
保健品销售的套路后来也被药品企业借鉴,用于一些特定品种的某些规格上,并取得了不错成绩,就算到了销售方式已经不断洗牌的今天,它的一些套路依然被包括一些大制药集团(事实上很多只是大企业贴牌,单品规是被个人或小团队买断)沿用。因此说保健品的套路很深,是有依据的。
所谓套路,除了表现在品种的合法性的界定,包装说明书内容上的擦边球,更表现在其推广宣传和销售手段上。核心就是以高价带来的利润空间,让利给媒体和销售人员。
赵小明的手段也不出其右,他主要采用的是在局部市场上多种媒体同时跟进的狂轰滥炸的广告,配合终端销售员的推销,达到实现销售目标的目标。
这个很多品种屡试不爽的套路确实让赵小明玩得风生水起,也在局部市场赚了不少钱。因此,他才有了买断一个品规做全国市场的打算,并在我们这里得到了实现,
不得不说他确实做得不错,虽然没能达到他与我们合同中约定的销量,但感觉得到“势头不错”。因此我们也就没有特别严格地要求他必须完成合同中的指标,想的是他投入如此密度的广告需要大量资金,而广告的发酵也需要时间,我们不必那么着急。且广告最终的“受益者”是企业,对扩大我们知名度有很大帮助。
基于这种判断,我们乐观地认为最终的受益者是自己,毕竟所有物资的资金都是他提供的,加工费也收到了,没什么可损失的。因此,对他在市场上的套路并没有太多在意,没有深度了解,毕竟大家都在用,毕竟我们合同上责任划分很清晰。
早安,二月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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