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年1月1日开始实行传说了快两年的“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和我国居高不下的离婚率有很大关系。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有950万对夫妻离婚,深圳离婚率达到了80%,而北京和上海,也超过了65%,全国的离婚率平均值是50%。
然而,今年居然数据暴涨,北京也接近80%,其他城市一路飙升。
数据分析,70%离婚是女方提出来的,所以在今年两会期间,我国婚姻法加入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我们来看下“离婚冷静期”是个什么规定?有了“离婚冷静期”,今后的协议离婚变成了这样三个步骤:
第一,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局申请离婚。
第二,申请离婚后,有30天的冷静期,30天到期后才可以去领离婚证。冷静期内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第三,30天冷静期后面还有一个30天领证期,领证期内有一方不去领,就当撤回离婚申请。要注意,只要有一方不去领,离婚申请就作废。
这相当于离婚冷静期不是传说中的30天,根本就是60天!
设立这条法律的立法者们说,因为现代社会,冲动离婚的人实在太多了,给家庭和社会都带来了不利影响和后果。
确实不排除冲动离婚的夫妻,但是我想大多数人的离婚还是经过慎重考虑的,现在出现了“离婚冷静期”这是让我们想离婚的一方,离婚之路更加难了,也就是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基本就离不成了,那不知道今后会有多少凑合过的?多少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
立法者的初衷可能是为了降低离婚率,但采取这样的方式即使能降低离婚率,那我们的婚姻质量如何提高?婚姻中想离婚一方的利益如何保证?
看了网上的一些评论,大多数网友对“离婚冷静期”持否定态度,今后估计更多人不敢轻易结婚了,离婚都这么难,敢结婚的都是真爱了。而且数据显示,女性提出离婚的居多,那今后我们女性更是“女怕嫁错郎”了。
可能与离婚冷静期配套的,我们也需要设置个结婚冷静期或者试婚期。
结婚有风险,入围(城)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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