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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城风波下篇

鬼城风波下篇

作者: 老绵羊七夕 | 来源:发表于2021-04-04 19:09 被阅读0次

    我鼓足勇气再回过头,却只见光影绰绰,而鬼影却又不知去向,哪怕我紧紧盯着鬼影的原位,也没有再看见那个矮子鬼出来作祟。

    难道是我自己?我开始质疑。天生的唯物主义者怎会轻易相信这世上有鬼?何况还是一个矮鬼,这不符合唯心主义的逻辑,所谓鬼中之鬼,一般都是瘦削高挑的,而且女鬼占多,都是飘逸虚无的。我竟然还能看出是一个跟我个子差不多的矮男鬼,八成是我的想象力出了柜。

    我将手放在胸口,继续看着鬼刚才出没的那个位置,再一次验证,那里并没有鬼。于是我想,可能是我连日来工作劳累,又饿损了胃,竟至于良好的视力也开始颓废,所以,真是我自己看花了眼,我还是赶紧取了毛巾被,乖乖躺下睡了吧。

    可是我当真还敢睡吗?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怎样的惊厥余味。

    那一夜,雨持续下,我也没有地方可以逃离,而且身在异乡,到处都是生疏之地,唯一能求助的男朋友,但凭内心,我并不想给他找麻烦。为了驱散内心的惊恐不安,我只得将灯一直点着,后来迷迷糊糊中,我终于还是睡着了,天还没亮,又自然醒了来,一夜睡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其实也完好无缺。

    这个时候,雨也住了,窗外的天空正在放晴,空气良好,一碧如洗。

    那么,真是我看错了那个鬼?

    想到是我自己看错了那个鬼,于是信心大增,又兴高采烈蹬着自行车去上班了。其后的一个星期,日子风平浪静,期间,小男友还到我住处来过一次,但鉴于后来,“鬼”没有再出现,“撞鬼”一事,我也就闭口不提。

    当我认定“世上根本没有鬼”这一真相以后,没几天功夫,我就将那晚“撞鬼”一事抛到了脑后,然后每晚回到寓所,我便兴致勃勃搞起了自己的小创作。

    我喜欢看侦探小说,我还喜欢写作。晚上无聊之时,我将时间都投入到看书和写作上。

    我那时看了一堆小说,包括福尔摩斯和希区柯克系列,看了后,便爱不释手,于是,还要整顿整顿思绪,写个读后感什么的。

    我最记得希区柯克系列故事中,有一个叫《冰处女》的短篇,这个故事我看得入了神,于是鬼使神差跃跃欲试,想把它改写成国产悬念小说。不过,你知道,要当名写手是多么不易,首先,自己得有得天独厚的文字功底,而且,还应有极为丰富的想象力,除此之外,还要掌握海量的材料,当然,不得忽视的是,还得有一处安静优雅的住所。

    很不幸,这些东西我都不具备,除了曾经闹过一次小鬼的住所尚且称得上安静但绝对算不上优雅之外,另外三项条件,都成了我棘手的难题。不过庆幸的是,我并不想成为一名写手,我一个人在房子独守,之所以还能每晚坚持写写涂涂,目的只有一个:消磨时光,行走于时间轴。

    说写就写,哪管他写出的东西根本开不了眼,拿不出手?

    谁知一开了头,便收不了手。我估摸着我这个人还是有点灵光的,看过的文章都能过目不忘,写下的句子一溜一溜的,读起来还特别流畅。譬如,我这样篡改《冰处女》:

    “我今年三十五,双腿修长,白晳皮肤,标配是黑色短装貂皮服,清澈的眼睛里有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魔力,但同时,又有一种使人费解的冷酷。鉴于天生的美貌,我一出场就被注定一定是一个多事的主。李恩总说,他不敢直视我的眼睛,否则,他就会乖乖成为我的俘虏。但你清楚,像我这样的冰处女,是不可能轻易向某个男人臣服的。况且李恩,长得又矮又胖,怎么看,都觉得他像一个粗鲁的屠夫。哪怕他再有钱,,堪称乌石村首富,但无论如何,他也映入不了我的眼珠。”

    不得不说,我还是有一定写作天赋的,于是一发不可收拾,一直写了一个通宵。

    凌晨五点,实在睏到不行,眼见第二天又要上班,勉强去床上躺了一会儿。

    快七点时,我自然醒来,但此时眼皮沉重,四肢酸痛。我知道那是熬夜写作休息不够所致。不过,等我坐起身来,准备换衣服时,又赫然发现,左手手腕处竟然流血了,皮肤有一个破口,皮被扯掉了一块,而右手指甲缝里也刚好渗着血。

    我十分奇怪,我昨晚是熬夜写作了,但我不是左撇子,照理说,手受伤也该伤在右手,而且握笔的地方是在右手中指和拇指上,但伤在手腕处,实在叫人费解。

    难道是我自己用右手的指甲挖了自己左手的手?

    尽管如此,我还是强打精神,随便找了点红汞涂了一下患处,也没把它当回事,还是照常去上班了。

    但那一天,精神特别差,不仅手腕处生生作痛,腰肢和整个身体都是软弱无力的。为安全起见,那天下班以后,我没在公司逗留,在外面吃了一顿馄饨后,便匆匆回到寓所。我想着当晚早点休息,睡饱一夜过后,第二天,身体肯定会好了。

    但我一直在床上躺了几个小时,却始终没有一点睡意,你知道一旦身体躺在床上,倘若不能即刻进入梦乡,那肯定会胡思乱想。

    我想起了那篇未完的《冰处女》,我又想起了那晚在镜子里看到的矮子鬼,想着想着,思想泛滥,那个矮子鬼竟然成了《冰处女》里面的李恩,他一直对女主人穷追不舍,但女主人死死不从,得不到美人,李恩心生恨意,竟然拿起屠刀杀死了美人。

    他先用刀割破了处女的咽喉,又在她的手腕处补了一刀。冰处女一声惨叫,倒在血泊中。

    我一声尖叫,在恶意横陈的梦魇中惊醒来。

    我深觉自己是不能继续装睡了,干脆起来,将刚才想象到的情节一股脑写入手稿中,又熬了一个通宵之夜。这一夜起来,我的情况更糟。首先,是眼皮痛到如同灌沙,其次,头痛欲裂,更要命的是,我的脖子好像受伤了,它疼痛到仿佛是我的头颅和身体中躯分了家,但当我下意识摸摸脖子,它的皮骨都是正常的,只是我不能发声,它的里面好像被灌入了火烧的碳。再看我的手,这一次,不是右手抓破了左手腕,而是右手的血管处有几条深深的指印。

    那是用指甲刻意抓伤的指印。

    如果房间里没有别人,那么,这个渗血的指印,无疑,又是我自残所为?

    可是我为什么要伤害我自己?

    我一点也想不起我是如何自伤的,只记得,冰处女和矮子鬼之间的厮杀,他们一会儿在镜子里,一会儿就在我眼前,一会儿是李恩的嘴脸面色狰狞,一会儿是冰处女哭得满目梨花。

    但不管我的小说怎样出彩,从那以后,我的恶梦之旅便开始了。我不想吃不想喝,天天昏昏沉沉,不是梦魇不断,便是新伤平添,除了脖子、手腕,连额头和腿上,到处都是淤伤,竟至最后,身体极速落瘦,

    终于一病不起了。

    我不得不请求小男友来帮助我,他先去我单位向领导说明我的情况,为我提出辞职申请,又带我去了最近的医院。但医生没有查出什么名堂,只开了几贴药膏和几片镇静药丸,又简简单单将我手腕包扎了一下。我真是觉得这个庸医庸得冠冕堂皇,他不仅没查出名堂,还冲我和男友开起了黄色玩笑,自作聪明地认为我手腕上的伤和脖子上的痛,是男友所为。

    可笑之至,我已经几个月没让男友碰我一下了,除了这次生病,为了安慰我,他抱了我几下以外。

    我早说过,我并不是那么爱他。

    在我病恹恹靠在他怀里的时候,我向他讲起那晚撞见矮子鬼的事,他一个跟我一样唯物主义的小青年,也吓得惊厥不已,后来,他又帮我退了这间公寓,让我暂住在他的住所,几天之后,我家人赶到东莞,将我接回湖北老家。

    我一直在老家休养了三个月,后来,我回忆起那段经历,至今还后怕不已,我妈说,我天天晚上做恶梦,在梦里大喊大叫,不是扯自己头发,就是抓自己的身上的肉,有时突地从床上坐起来,有时又心急火燎走到窗前桌子边,拿出稿纸来涂涂改改。

    但对于这些梦游经历,我始终一无所知、稀里糊涂。

    我妈认定我是遇上小鬼了,就是那个我曾撞见的矮子鬼,他就是传说中的色鬼,专缠女人身。我妈心疼我,一心救我,她下乡去庙里为我烧香拜佛,为我求回了护身符,天天晚上守在我身边。由于时过境迁,又有阳火庇护,慢慢地,我从鬼域中走了出来。

    毕竟东莞隔湖北有千里之余,鬼的阴气也散发不了那么远。

    多年以后,再听闻莞城的那幢鬼城,终于被拆迁重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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