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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倒计时——248天

高考倒计时——248天

作者: 欣欣向荣吉吉 | 来源:发表于2023-10-02 12:50 被阅读0次

    “非爱行为”是伤人的爱

    上海的一项调查显示:上海有24.39%的中小学生曾有一闪而过的自杀想法,5.85%的孩子曾计划自杀。无独有偶,浙江健康教育所对浙江全省中小学生的调查显示:13.3%的学生曾认真考虑或计划自杀,4.9%的人尝试过自杀,34.2%的学生曾考虑离家出走。俗话说:“少年不知愁滋味”。然而,这些孩子的“愁”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们常听见妈妈对孩子说:“我为了你的学习花了那么多钱,你怎么还有时间踢球,而不把学习搞好”“你不能一个人出去,外面很乱很危险”“你快去看书,衣服我来洗”,等等。这些听起来全都是“爱”的语言,实际上只是以爱的名义对孩子进行一种强制性的控制,让孩子按大人的意愿做,这给孩子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伤害,妈妈的“爱”也就成为了孩子“愁”的重要来源之一。

    妈妈都是爱孩子的,但妈妈的行为并不都是爱孩子的,然而,在做出这些行为的时候,妈妈仍然认为自己这么做是为了爱孩子。这些行为就被称之为“非爱行为”。在心理学上,“非爱为"是指以爱的名义,对最亲近的人进行一种非爱掠夺。“非爱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带附加条件的爱。“听话!妈妈只喜欢听话的孩子!不听话我就不要你了!”“你学习成绩好才是好孩子,妈妈才会爱你!”“妈妈养大你这么不容易,你一定要好好争气,不然我就不再爱你了。”相信很多孩子从小就听过这些话,妈妈总是用这样的威胁来训导孩子,这些就是有条件的爱。当妈妈说出这句话时,或者心里有这种想法时,就证明妈妈对孩子的爱是有条件的了。这样的条件存在于如下的潜台词中:你必须服从我、遵照我的指令去做、按照我的设计去成足这些条件,妈妈就不爱你,甚至将你逐出家门。 长,否则我就不爱你。乖乖地听话、取得好成绩、考上好学校、给妈妈挣得脸面和荣耀……不满

    二是没有原则的爱。妈妈无原则地满足孩子的一切要求,孩子要什么给什么,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孩子闯了祸由妈妈担当着、挨了欺负由妈妈出面摆平、丢掉工作回家来让妈妈养着。表面上看,妈妈“爱”孩子爱过了头,舍不得孩子动手、怕孩子累着、担心孩子吃亏、不愿意孩子受委屈,宁肯自己受罪受累、吃苦牺牲,也不能“亏待”了孩子。很多人把这种感情当做一种富有牺牲精神的值得称赞的“爱”,其实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毒害。这种“爱”,远非无私,而是极端自私。深深隐藏在“爱”的旗号背后的,是施“爱”者对受“爱”者强烈的控制欲望。

    三是依赖性的爱。孩子是妈妈的“精神寄托”甚或“支柱”,孩子万一有个闪失,妈妈就活不下去。妈妈甚至明确告诉孩子:“我就是为你活着!你可不能让我伤心、失望,那样会杀了我的!”人们通常将这样的依赖误认为爱,这不仅仅不是爱,而且是对孩子无言的束缚和伤害。

    四是永远无法满足的爱。孩子考试得了98分,妈妈说怎么没得100分?孩子当上了三好生,妈妈说你为什么没有当班干部?孩子学会了弹钢琴,妈妈说什么时候才能考过八级?孩子参加学校体育比赛获奖,妈妈说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有什么用?孩子唱歌唱得很好,妈妈说你别想着能够成为歌手,赶紧好好学习,考试得第一实际点!总之,妈妈的期望像一个黑洞,无论孩子怎样奋斗,都无法满足。妈妈永远没有好脸色,孩子的努力永远不够。

    五是牺牲者讨债的爱--“就是为了养你,我耽误了事业,没评上职称,你拖了我的后腿!可你还是这么不争气!”“你让我操碎了心!我身体这么不好,都是让你给气的!”这些妈妈把自己放在一个“烈士”的位置上,整天唠叨自己为了孩子“牺牲”了什么,抱怨孩子没有偿还这些“债务”,而且还动不动就被孩子“气”病了。其实,生育子女是妈妈自由的选择,养育子女是妈妈应尽的职责,为了子女而放弃一些事情也是妈妈自由的选择,妈妈应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而不是把责任推到孩子身上。

    这些“非爱行为”或多或少都会出现在每一个妈妈身上,很难完全避免,但是却可以通过妈妈的认识和反省来减少。如果妈妈不反省自己的“非爱行为”对孩子的伤害的话,那就是妈妈的失职,也是孩子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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