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为实不是小说独享的技能,不由想起电视广告中加某宝的凉茶,一群围坐在一个桌子的年轻人,个个朝气蓬勃,一边吃着滚烫的火锅,一边聊的热火朝天,个个喜气洋洋,大家都站起身,手中举着一个红罐子凉茶,举杯庆祝。
所以每到吃火锅与过节这两个点,总能想起加某宝,可见这个“眼见为实”带来的感同身受有些强烈。
一个小而短的广告都深知此技能的厉害,且还带有画面的辅助。想要写小说的朋友们更要好好学习利用起来,小说不但没有画面,且字数较多,如果不能让读者感同身受,眼见为实很难继续读下去。
想要让写出来的文字有“眼见为实”的能力,有两个问题:一、刻画细节,二、没有经历过的如何描写。
如果一个细节能调动某种感官,那么它就是“具体”的;如果它还能传递作者的某种思想或评判,那么它就是“有意义”的。
刻画细节在不少书中都提到过,不过方式叫法不同。记得读老舍先生的《阅读与写作》,王鼎钧先生的《作文六要》中都曾提到,可谓言者谆谆。
按前辈的说法更通俗,就是在描写时调动五感,即视觉、听觉、味觉、嗅觉和触觉。让读者犹如亲见一般,跟着作者的视角或主角的视角同步。
夜半写文,困意席卷,喝了杯咖啡头晕晕沉沉在睡意和清醒间拉锯,偷个懒就以书中的例子为例:
反面:黛比是个非常固执、个性极强的人。尽管她的父母努力地想让她听话,但她总是我行我素。
正面:黛比心情好的时候,常穿着无袖衫,戴着金光闪闪的耳环,穿着凉鞋去参加茶会。
此时,奇蒂特斯太太会站在门口,摆摆手,对女儿说:“哦,亲爱的,这样穿可不好!”
这个例子因为是国外作品,会有一些距离感,但细心的人应该能看出差别,总结来说,读者更喜欢用自己的五官和五感去自己发掘作品中的情绪与人物的个性,而不是让作者什么都说出来,搞的好像他们不懂一样。
这个例子我不太满意,别的例子又太长,其实仔细发现的话,很多文字中都有带动五感的描写,找出来,多多品味,慢慢就能发现它四射的魅力。
在细节描写这一部分,作者提到一个非常容易犯的错误:使用过滤词。引用书中的一个例子来说明,过滤词加粗处理。可以试着把过滤词去掉,看是不是带入感更强,整体也更流畅舒服了。
布莱尔夫人走向窗边的椅子,优雅地坐了下来。她向窗外望去, 在街道对面, 她看到 一辆乳白色的宝马车又停在了消防栓的前面。 她觉察出 车子好像出了点问题。 她注意到 宝马车向后面和一边倾斜, 接着她看到 车子的后缘几乎都要擦到柏油路面了。
当看到书中上面这个例子时,恍然大悟,真真是自己经常犯的错误,时常犯却不能自知。
写小说有些情节既然要越细越好,那么前面提到的第二个问题来了,如何生动细致地描写没有经历过的?
一女演员说:人们对自己不曾经历过的东西也可以感同身受。
作为一个作者,自然不可能文字下的任何情节都是经历过的,但可以调动回忆中自己曾发生体验过的去引申、联想、挖掘。
最后这三个词意义重大,代表了我也没学会的很多东西。以我所知的范围举个例子,以描写悲伤情绪为题,正常悲伤会有什么反应?流泪,大声哭,因为人物性格不同还可能是无声哭。除了这些会不会有身体的颤抖,会不会有面部的扭曲,会不会引起心里的憋闷,甚至脏器的不适。
还是那三个词在自己体会过的感觉的基础上,引申、联想、挖掘,把这些可能引起的感觉详细描写出来,让读者体会到角色的悲伤,而不是一句话告诉读者,角色现在很悲伤。只能说这么多,再多的,我也没学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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