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跟我说起几年前发生的一件意外事,听后真的想起有点后怕,也想提醒各位老年朋友。
朋友的同学刘先生,最开始是想找朋友作老伴。朋友离异多年一直独身,子女不在身边,也有心找个老伴。刘先生是她的初中同学,老婆死去多年他如今也是独身。不过朋友并没有答应,因为早就知道刘先生患有心脏病,这个让她难以接受
不过刘先生对朋友还是不想放弃,总想找机会跟她接触。朋友新买了洗衣机出点小毛病,于是打电话咨询他。刘先生原是单位工程师,对家电比较在行。为了表现自己的热心,他说过去帮她看看,尽管朋友一再谢绝不必了(还在保修期内),但刘先生还是坚持去了。
朋友住在五楼,没有电梯,刘先生虽然距离不远,可是大热天地骑着单车过来,先是上了单位楼房,然后下得楼来又继续爬五楼。还没等坐稳就要求看洗衣机,朋友让先他不要急,坐下休息会喝口水。就在朋友转背去倒水找茶叶这点功夫,刘先生突然脸色发紫,呼吸困难,朋友发现后感觉不对劲,刚想过来看看怎么回事,刘先生脸色瞬间又惨白。朋友赶紧找救心丸,还不等找来药,刘先生已经倒下去不能动弹,此刻距离他进屋总共也就10来分钟时间。
事情发生太突然,朋友慌乱中不知所措,接下来首先给其他同学打电话,同学提醒赶紧打电话叫120急救车,同时急速通知家属,刘先生儿子也火速赶过来。救护车也很快来了,但是医生看过后说已经没有生命体征并宣告刘先生身亡。
在120医生进行常规登记时,询问朋友跟死者的关系,朋友告知就是普通同学,医生说你必须还要跟110 报案,也就是说这个人命可能还会牵扯到司法纠葛!
110来了做过笔录,征求家属意见是否验尸?因为死得太突然,为了排除“他杀”,这是必走的程序。刘先生的儿子当即表态不验尸了,朋友见其子没有提出异议,想到毕竟同学一场,又是死在自己家里,处于人道感情,给了家属1000元现金。本以为此时也就了啦,不曾想也许就是这个举动,为自己埋下了隐患。
朋友告诉了自己的亲人,亲人提醒本应该是没事,给点钱买个心安,但就怕对方误认为你给钱是心虚。果不其然,就在朋友准备邀约同学出去散心时,死者的儿子电话打来了,他说要起诉。本来外人死在自己家就感觉多少有点晦气,心里也不痛快。
这一来朋友只好“接招”,她说只要你起诉,我一定应诉,“心中无冷病,大胆吃西瓜”。朋友还留着一手,当时所有通话记录,QQ聊天,短信记录,通话时间,都没有删除,一直保留着,也就是担心万一还有后续麻烦。
后来死者儿子可能也清楚父亲的病情,再说往日无愁,今日无怨,别人没有理由加害他父亲,也就不再追究了。从此这才完结,朋友跟我说起来还心有余悸。
难怪近些年,老同学聚会,因为喝酒出了人命,更有组织聚会者,因为有人突发疾病丢了性命承担责任的。就连我们去年老同学聚会,不得不让每个参加的同学都签写“责任书”,为的也就是害怕发生意外,让组织者为难。
这件事更提醒老年朋友,即使相约一起外出玩耍,都需要留心,身体有慢性病的人,最好减少聚会,更好保护自己,也不给他人添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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