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仔细听就能听到王小妮的潜台词,千篇一律地重复着一句话:喜欢我,爱我吧!热烈的,执着的,不无惨伤。当她对着别人无数次地在心里默念这句话的时候,那些人却用空洞的眼神望着她,没有回应,全然漠视。
她的婚姻在我眼里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但有时我想,也是她咎由自取。她想要的爱难道不是附加了其它条件的吗?很多时候,当你得到了一样东西,就必须放弃另一样东西。不过,她得到了什么呢?
她的眼神看起来那么纯净,让你疑心不到她会有别的小心思,一些不那么纯净的念头。为此,她以她的青春作为代价。她轻易地把它交了出去(我突然想起她写的那篇《青春》,青春走了……),换来了遮风挡雨的屋檐,餐桌上的饭菜,银行卡上的存款……
你让别人如何爱你呢?青春走了,爱亦渐行渐远,她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却只能无声地哭泣。
但有一次,她终于忍不住了,开始宣泄一肚子委屈,看客们好奇地看过去,发现不过是一些芝麻绿豆的小事,什么一个球掉到下水道里去了,要把它捞出来,那个男人自己不动手,只顾着大声斥责她;她不小心把牛奶瓶打翻了,他冲进厨房,不问她是否被烫伤,却只心疼浪费了一瓶牛奶……我默默地看她的白戏,不想安慰,也不知如何安慰,隔了一会儿她自己把文章删了。
她说,现在流的泪都是过去脑子里进的水。我心想,你的脑子好着呢,如何进了水,你自己心里最清楚。我有时觉得她也许就是个庸俗的物质女,只不过会舞文弄墨罢了。只可惜这点小小的资本也不为人欣赏,我大概是少数几个被她的思想和才华所吸引的人。
她的嘴里总有一串文绉绉的名词,写的文章里也经常会出现一些生僻的字或词组。我在敲着一篇文章,她跑过来一看,在我后面说,哪有这么写的,应该是**才对。说得我讪讪的,赶紧纠正错误。
我准备提交辞呈,绞尽脑汁不知该如何起头,她在一旁漫不经心地吐出一连串说辞,我连忙抄写下来。发给她看别人译的东西,她说很好,不过需要略微改动一下。大笔一挥,立时增色不少。
我一直以为她很文艺,但后来发现其实也不然,也许她展现在我面前的就已经是她全部的才华了。想到这里就难免有些失望。但这都是后话,掐指一算,我们已经相识整整十二年了,此篇既然写的是初遇,就只局限在她给我的最初印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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