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的租赁市场上,“二房东”现象普遍存在,这种转租房屋的行为本身就存在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因为很多“二房东”转租并没有征得真正房东的同意。”——办案检察官
2017年7月,犯罪嫌疑人胡某,利用假姓名和房东签订合同,租赁位于西郊某小区的单元房,支付了房东三个月费用。
2017年9月,在租期快到时,胡某又用另外一个假姓名,将房子租给了被害人马某,一次性收取马某六个月房租,并签订了合同。
2017年9月10日,当马某按照合同约定准备入住时,给胡某打电话却已无法接通,去小区物业办询问才知被骗,遂报警,胡某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并抓获。
2018年3月,胡某终因涉嫌诈骗罪,被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下面,美女检察官“三招”教你规避“二房东”:
1.如需租赁房屋,最好通过正规的租赁公司进行,这样可以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权益。
2.如果是自己找的房源,一定要核查清楚“房东”是否真正的房主,可以通过查看房产证、去物业办查询等方式确认。
3.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查验对方的身份证,并留存对方的身份信息,以备出现纠纷后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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