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标题有点夸张,确实,主角就是我,我就是那泼妇。
“骂”出来后,舒服多了,气顺了,这叫得理不饶人,哈哈。
其实全程我都是文明礼貌用语,只是声音大了些,语调提高了些,分贝高涨了些,本来今天就是生理期,头疼,正好较真一次。
争论变成了我无理,行,申请调监控啊,谁怕谁,我敢甩2000作为赌注,係敢不?又不退钱又不承认自己前后不一致的行为,让人气愤,偏偏今天我就较真啦,咋地,看你怎么解决,真是国企作风啊。后来对方为了自己有个台阶下,叫来经理立马解决了。经理态度好,当然也用不着,也不会自找没趣地调监控。
我突然想起了计划经济时代,商店贴的一条规定:不准打骂顾客。这是多么“标准”的服务,不准打骂这词竟然上升到规定了,那个年代,这种事看来多了去啦。
今天,我终于耍了一回泼,不按我的要求来,朝令夕改,就退钱给我,越辩越无用,有时,你低头伏软可能立马会有个峰回路转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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