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滢,1982年9月生,法学硕士,在读博士,法学院团委负责人,同时承担大学生就业指导等教学工作。曾被团省委聘为吉林市政策咨询组的青少年权益代言人,被团市委评为“优秀基层团干部”。
她既是一名教师,又是一个学生;她既是一名律师,又是一个母亲。她只有一个名字,却拥有着多重身份。每一个身份肩负着的不同责任,让她累并快乐着。热爱与成就,均由责任而生。
作为一名律师,她维护法律,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作为学院团委负责人,她认真负责团委工作,带领法学院夺得“优秀团委”称号;作为一个辅导员,她要尽一个辅导员的责任。“大一时,一个同学生病住院,她听到后的第一反应是学生在外读书,他们的家长不在身边,第一个想到的肯定是老师,所以她立即赶往医院,和其他同学一起陪该学生进行各项检查,第二天一早便来到医院探听该同学的情况;还有一次听说某个同学发烧,便买了药去寝室看望。”当班长在毕业晚会上讲到上述两件事时,张丽滢十分感动。她没想到,作为一个辅导员,她所做的力所能及的事情,却被学生牢牢铭记。
有一段时间,张丽滢老师曾对自己工作产生过疑惑,难道汇总、打表就是她人生的全部?她意识到现在的生活并不是她理想的状态,所以她选择去改变——攻读博士。“一开始追求的只是学位,但没想到后来收获了这么多,这就是读书带给我内心的变化”。张老师提到,深造,不仅仅是表面上获得一个学位,而是精神境界的开拓,随之而来的价值观念也较之从前有了质的改变。现在,她找到了自己追求的东西,内心里收纳的人和事也更加广泛,心灵境界宽阔、丰满得多了。
繁重的工作和学习让她不能陪伴儿子,让她感到十分愧疚,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她严格对待儿子。她希望通过自己多看书,勤思考的习惯能影响到孩子,让孩子在与妈妈相处的过程中能够潜移默化的影响他,让自己与孩子一起成长。对她来说,这也是爱儿子另一种方式。
“付出一定会有回报,如果还没有回报,是因为付出不够。”这是张老师在深造路上不断鞭策自己也是与同学们共勉的一句话。
(学生记者 李金梅 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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